少年被霸凌刺伤3人终获无罪(少年被霸凌刺伤3人终获无罪是哪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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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少年被15人霸凌刺伤3人终获无罪,遭遇霸凌的孩子到底该怎么做?
近日,湖南省某少年被十五个“街霸”霸凌,而这名少年当时是刺伤了三个人,但是最后被判无罪,其实校园霸凌也好,社会霸凌也罢,在很多人成长过程中都一定遇到过,而遇到了霸凌的孩子,应该按照这么做:1、保护好自己;2、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3、看心理医生。
1、保护好自己
首先,遭遇了霸凌的人必须要做的事情,就是保护好自己,很多人问被霸凌的人如何保护自己,其实这里说的保护并不是硬拼,而是让自己尽量不要受到伤害,被霸凌的人在人数上本身不占优势,毕竟一个人对十五个人是肯定打不过的,但是这样的情况下,被侮辱也好,对方如果没有动手的话,其实忍忍会更好,免得开启了骂战以后,被霸凌的人遭到群殴,毕竟一个人对十五个人完全就是以卵击石。
2、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
其次,不管是谁被霸凌了,都已经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有时候老师可能不是很愿意管这一类事情,也不愿意过多去查清事实,所以孩子一定要告诉家长,家长是一定会帮孩子讨回公道的,对于校园霸凌来说,家长是完全可以解决问题的,除非是对方也有有权有势的家长撑腰,那么事情可能会比较难以解决,但是告诉家长以后,事情一定能够有改变。
3、看心理医生
最后,当霸凌的事情被解决以后,孩子也要及时去看心理医生,尤其是对此产生了恐惧心理的,一定要及时去看心理医生并且排出自己的负面情绪,否则这样的事情会跟随自己一辈子,看心理医生对于被霸凌的孩子来说,也是极其重要的,家长们也一定要重视起来才行。
湖南少年被15人校园霸凌,反击刺伤3人是不是正当防卫?
在湖南省吉首市,有一位14岁的少年遭遇到了15个人的校园霸凌。在反抗的时候,用自己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将其中的三人刺伤,很长一段时间内他都在当地看守所内进行生活。根据当地有关人员的调查显示,证明他是一种正当防卫的行为,将他无罪进行释放。
跟男同学被同班同学带到男厕所内,然后支持15名男生先后动手将他围殴。然后他将自己放在身上的折叠刀打开胡乱的挥舞,刺伤了三人,其中有两个人是重伤。法院一审认为这位男同学是正当防卫,所以判他无罪。但是相关的公安机关的抗诉表示,这个小蒋同学本来可以向他的老师们进行求助,但是他并没有,所以认定他是一种故意伤害的罪责。
有关人民检察院表示对于单方面的都行为,有一方没有主动故意的去痘或者是伤害对方,是可以进行正当的防卫。另外如果有预知有人会对自己实行伤害随身携带相关的武器,也不影响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所以从该案件来看,这位同学准备了刀具,行为是为了防卫自己,而不是故意的去进行打架斗殴。
从事实角度来讲,在厕所那种比较封闭的环境里面,15个人围起来殴打这一个男同学,他 *** 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如果这位男同学当时想要逃跑,并且寻求自己老师的帮助不去反击的话,恐怕他会受到更加严重的伤害,甚至可能会导致自己的生命安全出现一些比较严重的影响。
在这种自己孤身一人孤立无援的情况下面,很多人围在一起,对这位男同学进行殴打。如果他不进行反击的话,那么他可能会被别人殴打之死,所以面对这位被围殴的同学,他所进行的这种反击是一种正当的防卫行为。在发生矛盾的时候,应该和别人进行心平气和的调解,而不是进行这种暴力的手段。
初二男生被15名同学围殴中刺伤3人,为何检方抗诉?
事件详情:
蒋华被迫停课源于一起故意伤害案。2019年5月17日,湖南省吉首二中,不满15岁的初二学生蒋华被数名学生带至厕所,同校的15名同龄学生对其进行围殴。混乱中,蒋华从衣袖拿出事先准备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3人,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
2019年8月7日,蒋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后检方以故意伤害罪对其提起公诉。
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将之定性为一起“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2020年7月6日,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蒋华构成正当防卫,公诉机关指控蒋华犯故意伤害罪不成立,判决蒋华无罪。
2020年7月16日,吉首市检察院向湘西州中院提起抗诉。对一审法院判决,检方并不认同。
之一、蒋华并不是孤立无助的状态,在事发的当天与孙某等人发生过好久几次冲突,在这期间完全有机会向老师寻求帮助,可以给家长反映,甚至可以坐在教室内对对方的无理要求置之不理。但是蒋华没有采用上述正当合法的途径来保护自己,而是准备道具用于斗殴,被动应约不能成为正当防卫的合理前提。
第二、不认定蒋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虽说蒋华供述他准备刀具是为了正当防卫,但在事发时问过”谁先动手“,事后也讲过”你们在座的都是弟弟,是垃圾“之类的话,并积极拿出刀具与他人斗殴,事后继续追赶被害人,斗殴明显而不是正当防卫。
第三、认为蒋华在法庭上供述的”曾经给胡某买了一包红旗渠牌香烟,并在案发当天把烟收在衣袖口子里,但胡某嫌烟不好不要,从而起了要打蒋华的意图“,对于”买烟“这一事实,在蒋华从归案到审查起诉阶段从未供述,也无相关证人佐证。
所以站在检方的角度来看,抗诉也不是没有道理。
站在事情发生的本质上来说,如果15人殴打一人这都不算正当防卫的话,怎样才算正当防卫呢?你觉得呢?欢迎大家提出不同观点和看法,一起来评价吧!
湖南初二少年被15人校园霸凌时刺伤3人,为何审判结果会有争议?
因为有一种观点认为该少年完全可以向老师求助,而不是自己解决问题,导致他人受伤。该事件是发生在学校中一名学生经常受到其他学生的欺辱,最终该学生被惹怒后在身上放了一把美工刀来自卫,在再一次被同学拉进厕所伤害之后,该学生无助之下挥动美工刀导致3名同学受伤,其中两名深受重伤。该案件的最终裁判结果是该少年无罪,被判定为正当防卫。对裁判结果的争议也是说该少年究竟算不算“正当防卫”,不同的意见就是有人说该少年完全可以向自己的老师求助,而不是在身上藏一把刀,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从反对正当防卫裁判结果的一方意见来看,这种说法还真的是挺合情合理的。毕竟在学校碰到问题就要找老师来解决,这是任何一个人都有的想法,也是理想情况下解决校园问题的正确 *** ,私下里自己解决问题终究是“不合情理”的。我们不能说这些人的观点有什么不对,但不得不说持这种想法的人一定是从来没有下到底层体验过校园凌霸的人,个人觉得这些人需要亲身去体验一下,看看这种事情找老师究竟有没有用。
在学校的学生碰到问题不找老师解决,和在社会中的我们遇到困难不找警察解决一样。那么问题来了,为何该学生不找老师来解决问题呢?个人认为,一来是找过,但没用;二是没找,因为不信老师;三是,心中压根就没有找老师解决问题的这个概念。
这是一种悲哀,就像上面说的那样,人民遇到问题无论是警察叔叔无法解决也好,无论是不信警察叔叔也好,无论是心中压根就没有警察这个概念也好,这都说明了“老师”这个群体、这个身份,在学生中的影响力是极其弱的!
湖南初二少年被同学围殴,刺伤3人后被判定正当防卫,合理吗?
湖南初二少年被同学围殴,刺伤3人后被判定正当防卫,合理吗?
了解完这件事情之后,笔者认为,这名学生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是合理的,那3个被刺伤的人也应该依法追究责任。只有做出公正的判决,才能够有效震慑住类似学校霸凌的事情发生,要知道,这名学生可是被15个人围殴,当时的情况非常复杂,在这样的情况下,这名学生做出防卫的动作完全合理合法,再加上,这名被欺负的同学并没有防卫过当,他的防卫在围殴的人停止对他造成伤害之后,就立刻停止了,所以也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
还是先来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吧,这件事情发生在湖南吉首二中。当时,初二学生小蒋被同年级的15名学生围攻在厕所里面,对方先是对小蒋进行了言语谩骂,紧接着,一人直接上前将小蒋摔倒在地,旁边的14余人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实际上,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前,对方曾经就威胁过要殴打小蒋,为了防止意外,小蒋便提前准备了一把折叠刀放在口袋里面,就在15人对小蒋拳打脚踢的时候,被逼无奈之下,小蒋直接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进行了正当防卫。在双方的混战当中,3名参与围殴的学生被小蒋刺伤,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吉首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做出了裁定,法院方面认为,这是一起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在被动、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下,面对他人围殴,小蒋进行反击,构成正当防卫。法院一审判决小蒋无罪。笔者认为啊,法院的判决非常公正,要知道,当时可是15个人围殴小蒋一人,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小蒋完全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甚至是毫无还手之力, 况且,这起围殴事件并不是临时起意,而是属于早有预谋型的校园霸凌事件,在被15人殴打的过程当中,小蒋被逼无奈拿出折叠刀进行正当防卫,没有任何过错。
如果小蒋当时不拿出刀进行反抗的话,这15人会把小蒋打成什么样,谁也无法做出预判,更何况这起围殴事件,给小蒋造成的不仅仅是皮肉的伤痛,甚至给小蒋的心理都造成了巨大的阴影,由此可见,这起围殴事件的性质极其恶劣,给小蒋的身体和心理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当小蒋被15人逼入绝境的时候,做出防卫的动作完全合情合理。更何况,小蒋在防卫过程当中,只是为了阻止对方继续对其殴打,等到对方停止围殴时,小蒋的防卫动作随即就停止了,所以也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所以说,法院判决小蒋正当防卫成立是非常公正且合理的。
湖南初二少年被校园霸凌时刺伤3人是怎么回事?
2019年5月17日,那天在吉首二中校园内发生了一起伤人事件,改变了小蒋的人生轨迹。当天中午,学校男厕所里,还差一个月满15岁的小蒋,被同年级的15名学生围着:对方一人上前,将小蒋摔倒在地,随后十余人一拥而上,对他拳打脚踢。
混乱中,小蒋拿出一把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乱舞,刺伤了围攻他的3名同学。其中,两人为重伤二级,另一人为轻微伤。
吉首市人民法院认为,这是一起以多欺少、以众凌寡的校园暴力案件,在被动、被欺凌的孤立无助状态下,面对他人围殴,小蒋进行反击,构成正当防卫。2020年7月6日,法院一审判决小蒋无罪。
据悉,两名受伤学生的家属一致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希望上级法院“公正判决”。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案正在二审阶段,暂未明确开庭时间。
扩展资料:
“被排挤”的外地学生
回忆起去年的事,吉首二中的数学老师、小蒋的班主任石英利仍觉得十分遗憾。
石英利说,小蒋不是调皮捣蛋的学生,成绩在班上能排十来名,在全年级也是中等偏上,数学成绩尤其好。平时午休期间,石英利会把小蒋和其他一些数学成绩好的学生带到办公室辅导功课。但事发那天(2019年5月17日),学校恰好在开教师大会,石英利没空辅导功课,小蒋留在了教室里。
小蒋的爷爷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们一家是湖南省邵东人,小蒋3岁时,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在吉首市打工,孩子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上初中时才转学到吉首二中就读,“转学过来时还降了一级,所以年纪比同年级的孩子大一点。”
石英利也说,小蒋作为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初中才转学过来,“和吉首的孩子不熟悉,口音上不能融入这边。他讲普通话,其他孩子讲湘西话。所以显得有些内向。”
“如果那天他之一时间和我讲了,可能也不会这样了。感觉他非常冲动。”对于去年发生的这起校园冲突,石英利说。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初二男生被15名同学围殴刺伤3人,法院认定系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