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死老人谎称是自己父亲(男子撞死老人谎称是自己父亲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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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肇事逃逸撞死的竟是父亲,我沉思良久
《今日说法》看到一个新闻,儿子肇事逃逸,事后交警调查取证发现死伤者正是儿子的父亲,有这么偏巧的事情吗?事情就有这么巧,而且这一天正是父亲的60大寿,破碎的摩托车后座还散落着一地的生日蛋糕。
因为事发在熟悉的地方,特别留意看了下监控拍摄到的视频:倒地后的父亲并没有马上致命,而是有一个抬手的动作,但可惜马路对面的儿子没有选择过来查看,他熄灭了车灯,直接逃回了老家的农屋。父亲颅脑损伤,失血过多而亡。看着视频的那刻,心里很痛惜:父亲的挥手,是求生的本能,还是认出了自家儿子的车呢?
躲回农村老屋的儿子,迫于交警的再三短信传讯回了家。他以为家人的表情是因为他出了事而担心他,待到明白被自己撞死的正是自己的父亲,两腿一软瘫倒在了地上。他说,他不敢看父亲的遗像。是啊,余生他怎能面对父亲的双眼,生养三十多年的父亲死在自己的车轮之下!?如果当时的他没有选择径直跑开,面对自己制造的灾祸去查看救助伤者,受伤的父亲是不是就还有希望活生生出现在眼前?虽然这也只是一个概率推测,但至少,在心里不至于留下这样一个永远再无可求证的结,一辈子无法原谅自己。
原本身为货车司机的他,凭着每月一万多的收入是村里最富足的人家。可因着这一瞬间的差错选择,虽然家人的谅解书让他免除了牢狱铁窗,但终身禁驾,也等同于失了生存技能。
其实无论是这样的生死抉择,抑或是平常的学习、成长,哪一样都是同样的道理。
关于学习的困难,你勇敢面对努力尝试,最多也只不过是大器晚成,总好过在退缩中虚度了光阴而抱憾。
若论成长的迷茫,怀疑的成本比欺骗高。不要怕自己是否选错了路而犹豫徘徊,错走一次,自然第二次就知道怎样是对,但若一直怀疑逃避,就永远没有进阶和翻身的可能。
采访中的母亲说她不知道该不该恨,一边是可以共同搀扶度晚年的老伴,一边是三十来岁的儿子。最终母亲和姐姐还是出具了谅解书,让儿子免于铁窗之苦。这当然无可厚非,事情已然如此,好似也只能保全儿子,才能将家庭的损失降到更低。但每每看到老人的遗像,想起父亲挥动的手,又有谁能心安?
儿子是家里的独子,老大是姐姐,我不能妄加论断是否在一片倒的宠溺中长大,但是据我自己对这里的乡土了解,差不多也大抵如此吧。”你让下弟弟坏什么事儿了,替他洗了“”你替他做了能怎样“”他还小“,”以后大了再管教“...诸如此类的话,听腻在耳旁。孩子长大后出了事,大人也会抱怨指责,但殊不知,孩子的问题反映的就是大人的问题,你没有教给他担当与面对挫折的勇气,从小就未能给与他正确的耳提面命的熏陶,那么你对他的错又该承担着多少的责任,现在谈何指责与怨恨? 只可惜,命运这次开的玩笑太大,附加了自己至亲的代价。
视频中明显可见儿子开着的车已严重偏离了中心线,而且车速起码有80码,瞬间”嘭“的一声疾速撞上了对向开着车灯的摩托车。事后儿子跟交警说他连续跑了两天车,当时可能太困了睡着了。儿子是有着8年驾龄的货车司机,技术娴熟。我曾听朋友讲起长假自驾游他怎样边闭着眼开车,他说得是车技炫耀,我听得却是心惊。也常遇到高速上压线甚至飘忽不定的大货车,每每从旁加速超过时我都紧张地一边按喇叭提醒一边提心吊胆生怕他一个走神突然挤占过来碾碎了我。
我不知道占道甚至过线行驶是否是大货车的习惯行为,至少我是真的经常见到。再或者一个人不换班的连续几天开,因为这样挣钱多。包括我自己的亲戚就有做这样的营生而且津津乐道的,但我真的严重抵触这样的行为。遵守一下规则吧,不要心存侥幸,你永远不知道此刻身旁经过的车里都载着谁!
家人起初强烈愤怒,咒责那个撞了人不救而逃逸的人有多丧尽天良,待到交警查明肇事者正是自己的儿子,家人沉默了。
儿子无视对面躺倒在地的伤者,熄了灯径直逃走,关掉手机躲在农村老屋里有的只是害怕,待到知晓撞倒致死的是自己的父亲,震惊懊悔难过,写下悔过书自首。
那倘若撞倒的是别人的父亲、孩子呢?就可以沉默心安了吗?
所以说啊,世间哪有那么多的感同身受!祥林嫂的毛毛不惨吗?但你反复申张自己的痛苦换来的除了嘲弄与轻视,也至多不过是几滴同情的眼泪。没有谁对谁会真的感同身受,面对痛苦,别指望别人拯救。最有效的办法是接受事实,然后破解它,让自己从内心到能力都更加强大!
村里邻居的采访,说儿子怎样好如何踏实勤干孝顺,可眼见躺倒在地的伤者,他连查看都没有做,却是熄灭了车灯逃跑。这一段乡村道路是没有监控的,熄了灯能看到什么?只是凑了巧,旁边有一家生活小卖部的摄像头记录下了这个片段。
这让我想起前几年成都街头殴打致死准新娘的那个人,事后的追踪采访从邻居嘴里得到的也是怎样老实礼貌,甚至那个弑母的高学历北大才子谢振宇,亲朋好友眼里的他也是性格怎样好人怎样懂事优秀,可是,逃逸、杀人、弑母的难道不也是他们吗?
有一句话说: 一个人独处的时候最真实,但当另一个人走进来的时候,表演就此开始 。
深以为然。人是群居动物,意识里都需要别人的认可肯定,所以在有人或熟悉的环境里的那个人或许并不同于私底下四顾无人时的他。
坏人背地里干坏事,也正是这样的道理。
白银连环杀人案找了28年,凶手原来就是白银工业学校的小卖部老板,邻居眼里老实本分的他,竟是残忍杀害11位女性的变态杀人魔。
劳荣枝在深圳夜场聚光灯下摇曳生姿二十几年,学钢琴学跳舞,是同事眼里贴心又积极向上的大姐姐,谁能想到当年参与的是连孩子也不放过的那么惨无人道的撕票杀全家案?
普罗大众的我们,又有没有过一个人开车时会情不自禁爆粗、摇下车窗吐痰、陌生的景区里懒于找垃圾桶而悄悄随手丢掉垃圾的瞬间?
谁都不是一座岛屿,自成一体。
每个人都是那广袤大陆的一部分。
任何人的死亡使我受到损失,因为我包孕在人类之中。
所以别去打听丧钟为谁而鸣,它为你敲响。
淮北男子指使好友开车撞死亲生父亲,究竟是为何?
男子指使好友开车撞死亲生父亲,据了解其背后可能是因为男子想要“骗保”,因此在事情发生之前,该男子就给其父亲买了一份意外保险,保价金额为200万,也就是说只要男子父亲出现意外情况且符合保险范畴,那么该名男子将得到200万元的赔偿金,同时这名男子还曾承诺给其好友50万,这才有了后续事件。可见看似是一起交通事故,但实际上却是一场精心谋划的骗局,真的挺让人心寒的。
这件事就发生在宿州市花山路与虞姬交口,当时男子父亲需要外出,但不料在途中却遭到“飞来横祸”丧失生命。事发后经调查,死者与肇事者为同村同姓,而且事故发生在离村子100多公里外的地方,这不免让人心存疑惑,结果经过了解才发现,受害人儿子指使其好友策划了这场交通事故,才让受害人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经投案自首,案件也在进一步审理中。
我想在这起案件中,受害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死在亲生儿子的手里,而且还是为了骗取保险金,真的有够可悲的。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这件事也想提醒那些心存坏心思的人们,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做的事情无法查证没有证据,所以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也不要做那些违法法律法规的事情,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同时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并不富裕,而且还有等待救治的家人,然而经过这件事情之后,家人不仅一次失去了两个亲人,更是没有了“顶梁柱”,往后的日子将会如何度过真的挺为他们感到伤心的,当然我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只有通过自己双手才能过上幸福生活。
男子撞死行人逃逸,让父亲顶替,对此你怎么看?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一些人害怕承担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或刑事责任,驾车肇事逃逸甚至找人“顶包”,其结果反而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湖南某地男子撞人逃逸后,找来父亲为自己“顶包”,不但自己没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还连累父亲也被抓起来。
基本案情:
傍晚,一辆林肯牌小型轿车在湖南某地行驶时由于车速过快,与行人刘某东相撞后逃逸。
路人见到被撞的刘某东伤势严重,迅速报警,并拨打120呼叫救护车。救护车很快到达现场,刘某东因伤势过重,在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交警在事故现场勘查时,有一叫张某军的来到事故现场自称是肇事车司机,人是他撞的,要抓就抓他。
交警现场盘问前来投案自首的肇事司机,却发现该人神色慌张,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判定这其中有蹊跷。
果不其然,经进一步盘查,张某军交代人是自己儿子张某某撞的,张某某撞人逃逸后非常害怕,遂央求父亲帮自己“顶包”。看着痛哭流涕的儿子,张某军于心不忍,于是答应了帮儿子顶包。
目前,张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拘,父亲张某军涉嫌包庇罪被警方控制。
本案为实际案例,情节有出入,已做增删,仅供法律探讨。
对肇事司机张某某的行为评价:
本案中,儿子张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在上述案例中,儿子张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后,没有采取报警等救助义务,而是选择了逃离现场,不及时救治伤者,导致刘某东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某无论是否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因其逃逸行为,已涉嫌了交通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父亲张某军的行为评价:
本案中,欲帮儿子顶包的父亲张某军涉嫌包庇罪。 根据刑法规定,明知对方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
本案中,父亲张某军明知儿子撞人后逃逸,为了帮助儿子逃脱法律的制裁,选择了顶替儿子作为肇事者,其行为已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涉嫌包庇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男子撞死老人,现场谎称是自己父亲,如何看待这一行为?他会被如何处罚?
这简直是枉为人子。男子的做法正是体现了男子无法具备正常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可他却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少则三年,多则七年以上。
宿州男子指使外人撞死父亲,事件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
看似是一场简单的交通事故,没想到背后却是“买凶撞人”事件。事情发生在宿州市受害者与肇事者为同村同姓人员,经过调查发现当天受害人要去高铁站,没想到在离村子100多公里的地方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很多人都觉得很蹊跷。后来经过了解才发现,原来这是一场有蓄谋的案件,而案件的主谋正是受害者的儿子,因为今年8月份的时候,其儿子给父亲买了一份20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一旦其父亲出了意外,那么自己也将得到这份保险。
而且据知情人透露,犯罪嫌疑人还承诺给肇事者50万元作为报酬,而这名司机的车也是上了全险的,如此看来这名犯罪嫌疑人真的为了钱不择手段,竟然连自己的亲生父亲也不放过,可见他的心有多么狠,后来被劝解后犯罪嫌疑人已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同时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家里并不富裕,而且家人患病需要救治,而肇事者的生活也很差。
由此可以看出,两个人之所以达成一致,很可能是为了骗取保险金而出此下策,这让我不禁疑惑,难道他们就没有想到过这件事的后果吗?难道他们就没有考虑过死者的感受吗?真的挺令人痛心的。通过这件事也让我看到,亲情的冷淡与金钱的诱惑力,我想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也希望死者能够一路走好。
明明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来改善生活,却偏偏走这种犯法的“捷径”,甚至不惜向自己的家人动手,我真的挺为犯罪嫌疑人感到寒心的,也希望那些想骗保的人能够引以为戒,千万不要去挑战法律底线,因为等待你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