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合谋仙人跳获刑(被仙人跳套牢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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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对夫妻玩“仙人跳”敲诈勒索多名男子,案件的始末是怎样的?
在刚开始的时候,因为这个男子特别喜欢打扮,过着比较平淡的生活,两个人为了赚钱,就选择搜索附近的人进行了诈骗。
男子先让妻子勾引他人,后捉奸勒索钱财,结局怎么样?
妻子 *** 他人,丈夫及时捉奸索要赔偿,这对夫妻“仙人跳”玩得正高兴时栽了!这是一对奇葩的夫妻,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不惜出卖人格和尊严,丈夫容忍妻子和他人玩暧昧,甚至允许温存,以此乘机捉奸,为了利益,不择手段,毫无做人底线,让人叹为观止。
妻子“ *** ”他人
在浙江温州的兰某、张某夫妻为了还车贷,伙同朋友小何布了一个局。张某勾搭上了一位男子叶某,二人来到酒店,并且顺利发生了关系。兰某、小何假扮成服务员,敲响了俩人开房的房门。进入房间后,二话不说就对着叶某劈头盖脸一顿痛揍。
然后告知叶某,他们是张某的丈夫兰某和小何,是来捉奸的。接着又提出让叶某出点钱"破财免灾",不然就把他扔进江里去。叶某吓得魂飞魄散,又自知理亏,只好答应支付对方一万元。
丈夫是主犯
但兰某和小何控制住叶某,先后以ATM机取款和微信转账的方式,从信用卡中提取9000元和5000元,共计 14000元。事情发生的第二天,张某向警方自首,警方立即将其控制,并逮捕了兰某和小何,同时将勒索的14000元还给了叶某。现实生活中,虽然“仙人跳”的案例也是屡见不鲜,但还是觉得很惊讶。为了谋取钱财,竟然连自己也愿意拿来作筹码。作为人类,兰某夫妇的节操沦丧到如此地步,真的是让人无语了。
“仙人跳”作案
兰某夫妇事先预谋勾引叶某 *** ,后又通过暴力殴打使叶某产生恐惧,在控制叶某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强行转走叶某钱财。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而不是敲诈勒索罪。两者的更大区别是,抢劫罪对被害人人身安全暴力、威胁的程度明显要比敲诈勒索罪高。
小何与兰某夫妇成立了抢劫罪共同犯罪。兰某夫妇为主犯,小何应为从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张某向警方主动投案的行为,应被认定为自首。刑法规定,犯罪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
对夫妻之间的敲诈勒索罪的案例
夫妻自导“捉奸”大戏,敲诈勒索被判刑
近日,嵩明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案中夫妻为骗取钱财上演“仙人跳”,自导自演敲诈勒索,最终被判刑!
“仙人跳”特指一种利用猎艳心理给人设计圈套,是一种比较传统的骗人钱财行为。
案件简况:
离异的周某和李某两人通过微信附近的人互相加了微信,聊天长达两年之久。期间,李某未告知真实姓名,且称早已离婚。两人见过几次面后,周某对李某产生了情谊。
2018年11月1日,李某在与周某像往常一样聊天的过程中,产生了想从周某身上搞点钱花的念头。李某向老公赵某提出从周某处骗钱的计划,赵某居然同意了。
案发当天,李某约了周某到其家中,引诱周某与其上床,但不 *** 。李某偷偷用微信通知老公赵某,约定的时间一到,赵某便回家“捉奸”在床,用准备好的甩棍殴打周某,并象征性地轻打妻子。而后赵某将二人带至山上某水库边,以赔偿名誉损失为由趁机敲诈周某,威胁周某如不给钱就叫人弄死他。周某思来想去,就当花钱买个教训,于是前后给李某账户转账23000元。但转账后,原本想息事宁人的周某突然发现,李某的账户名与她在聊天时告诉自己的名字不是同一个,他这才惊觉自己中了圈套,于是报了警。
2018年11月7日,李某夫妻退赔周某23000元,周某出具谅解书。
2019年2月,嵩明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向被害人索要财物23000元,数额较大,其二人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且系共同犯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嵩明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李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嵩法君小贴士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常见的敲诈勒索作案手法
手法一: 冒充充公安民警或者联防队工作人员,要求被害人交出“罚金”,否则就将其带至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手法二:在女性被害人的自愿下或者强迫其拍摄 *** 、不雅视频,之后以传播照片视频勒索被害人钱财。
对男性被害人一般采取诱使其进行婚外性行为,再与同伙一起威胁将此事告诉被害人配偶,借机勒索钱财。
手法三:被告人或是捡拾,或是以非法手段恶意获取被害人公司重要文件、资料,以此向被害人敲诈钱财。
手法四:被告人对设有体育机的娱乐场所管理人,以举报违法开设赌场相要挟敲诈钱财。
手法五:“吊模宰客”,即犯罪团伙设计一连串套路诱使被害人消费并实施敲诈勒索。一般先是“场外吊模搭识”,由“黄牛”物色外来被害人,以提供 *** 、交友、茶艺表演、学英语等理由将其引诱到酒吧、茶室等场所;其次由巧舌如簧的“妈咪”安排“ *** ”提供 *** ,或者以低档酒冒充高档酒供被害人消费,伺机打探被害人经济实力;最后根据被害人经济实力开出相应的高价消费金额,同时多名场所工作人员以掌握被害人嫖娼把柄,或以不付钱就对其殴打相威胁,迫使被害人不得不支付高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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