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阳了(上下班途中如何界定)

heiwantiyu 22-12-16 1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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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阳了算工伤吗?

按照工伤认定标准,这个不算!

如果是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为履行新冠肺炎的预防和救治工作,因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因,感染新冠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感染新冠都不能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的,一律不能算工伤。

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担心感染拒绝上班算旷工吗?

劳动者在疫情期间不上班,如果是与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才采取的轮岗轮休等稳定工作岗位的措施,不算旷工。或者如果是单位强令劳动者冒险作业,劳动者的工作环境会危害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劳动者不去上班的也不算作旷工。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和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后,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

阳了单位还要求上班

问:员工在工作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

答:需要分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为履行新冠肺炎的预防和救治工作,因为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因,感染新冠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他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感染新冠都不能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期间感染新冠肺炎的,一律不能算工伤。

问:按照目前的规定,员工“阳”了不再隔离,那么工资怎么发放?

答:按照国务院的最新的规定,新冠肺炎患者如果说自己选择居家隔离的话,那么按照现行的法规政策规定,员工在居家隔离的,仍然是属于隔离的一种情形。那么在这个期间,企业应当向员工发放的是正常工资标准。当然如果员工选择居家隔离以后,因为病情严重,需要转到医院去治疗的,那么在医院治疗过程当中就要按照医疗期来计算,发放病假工资。

问:那么如果员工感染新冠后选择居家隔离,没有到医院去,怎么去开病假证明?

答:要注意员工如果是感染了新冠肺炎的话,需要向单位或者和所在的社区要报告,那么所在社区就可以为员工来出具他在居家隔离的这个相关证明。所以员工一定要向社区去报告,这也是他的一个义务。

问:如果员工明明知道自己得了新冠,但是没有报告继续上班,会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答:要注意员工明知自己感染了新冠肺炎得了阳性的话,故意隐瞒不报,导致传染病传播的,导致了公司同事以及公司的人身或者财产等等造成损失的话,那么这个员工是要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话,危害公共安全的,会以危险 *** 危害公共安全定罪处罚。所以员工如果说感染了阳性的话,那一定是要及时报告,不能隐瞒。当然如果说隐瞒了以后,单位以这个理由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也是合法的。

问:办公室不要求大家提交核酸报告了,员工也没有义务去进行抗原检测,万一感染而不自知,可能会影响到单位没法正常运作。如果是要求抗原的话,那么抗原检测的费用谁出呢?

答:因为根据国务院的最新规定,除了个别特殊的场所以外,都不需要提供核酸报告,也不需要检查这个健康码了。那么如果企业自己去确定相应的防控措施要求员工每天上班需要进行抗原检测的话,那么相关的抗原检测费用应当由公司自己承担,因为你是多出来的要求员工履行的义务。

问:假设有员工阳性了,其他同事知道以后不相信公司会进行相应的消杀,不愿意继续去上班怎么办?可不可以算旷工?或者能不能以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

答:如果有同事被感染了,新冠肺炎阳性了,那么公司是有义务对相关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进行终末消毒。如果员工仅仅以不相信公司对工作场所进行了相关的消杀,以为没有消杀干净,那么我不愿意选择继续上班的,这种情形呢公司应当及时的和员工进行沟通,消除员工的担忧。如果员工还是不愿意去上班的话,那么就会构成旷工。如果员工以用人单位没有提供劳动条件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话,这种情况呢并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上班阳了算工伤吗

上班变阳性了,需要分不同的情况,除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工作过程当中感染新冠都不能算工伤。

工伤认定是有严格标准的,即使新冠也是一种病状,如果在工作岗位上(必须证明是工作岗位上)患新冠当场死亡,或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可视同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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