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狄更斯(毛姆_查尔斯·狄更斯及其《大卫·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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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梦想的话,就要去捍卫它。那些一事无成的人想告诉你你也成不了大器。如果你有理想的话,就要去努力实现。——《当幸福来敲门》
查尔斯·狄更斯及其《大卫·科波菲尔》
Charles Dickens(1812~1870):David Copperfield
那是最美好的时代,也是最恶劣的时代;是智慧的时代,也是愚蠢的时代;是信仰的时代,也是怀疑的时代;是光明的季节,也是黑暗的季节;是充满希望的春天,也是使人绝望的冬天;我们的前途充满了一切,但什么也没有;我们一直走向天堂,也一直走向地狱。
——查尔斯·狄更斯(摘自《双城记》)
查尔斯·狄更斯个子虽然矮小,外貌倒很讨人喜欢。有一幅他二十七岁那年麦克利斯为他画的肖像,现藏于伦敦国家肖像馆。他坐在写字台边一张精美的大椅子里,一只手优雅地放于一份手稿之上。他衣着高贵,脖子上打着大大的缎子领带;棕色的头发卷卷的,披在脸的两边,直垂到耳朵下方。他的脸很长、很苍白,眼睛相当漂亮;深思熟虑的表情正符合书迷大众对一位著名青年作家的期望。他一向有点 *** 的范儿,年轻时喜欢天鹅绒外套、鲜艳的马甲、彩色领带和白帽子,但他从未达到他所追求的效果;大家对他的衣着品位感到惊讶甚至震惊,认为他的服装又随便又俗气。
他的祖父威廉·狄更斯做过仆役,娶女仆为妻,最后在切斯特城议员约翰·克鲁的宅邸当上了管家。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叫威廉,一个叫约翰。我们只关心约翰,因为他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的父亲,也因为其子创造的最生动的书中人物密考伯先生就是以他为蓝本的。老威廉在约翰出生时去世,遗孀继续留在克鲁府当管家,料理家务。三十五年后,她拿着养老金退休。克鲁家让狄更斯家的两个儿子受教育,还提供他们谋生 *** 。他们替约翰在海军出纳室找了份差事,他跟一位同事交上朋友,很快就娶其妹伊丽莎白·巴萝为妻。有人形容约翰·狄更斯衣着考究,老在拨弄手表上挂的一大串印章。他第二次欠债被捕是遭酒商控诉,可见他大概喜好美酒。打从他结婚开始,手头儿就没有宽裕过,只要有人傻乎乎愿借钱给他,他随时准备向人借钱。
约翰和伊丽莎白的第二个孩子查尔斯于1812年生在波特西,两年后他父亲搬到伦敦,再过三年又搬到查塔姆。童年的查尔斯在那边上学,开始读书认字。他父亲有少量藏书,包括《汤姆·琼斯》《威克菲尔德牧师传》《吉尔·布拉斯》《堂·吉诃德》《蓝登传》和《皮克尔传》。查尔斯一读再读,由他写的小说可看出这几本书对他的影响有多大。
1822年,当时已有五个孩子的约翰·狄更斯搬回伦敦,但查尔斯继续留在查塔姆上学,过了好几个月才与家人团圆。当时他们定居在市郊康登镇的一栋房子里,后来他把那栋房子描绘成了密考伯夫妇的家。约翰·狄更斯虽然一年能赚三百多英镑(约等于20世纪40年代的五千美元),但经济上依然拮据,没有钱再供查尔斯上学。他被送去照顾幼童、擦皮靴、洗外套、做家务,他觉得非常厌烦。不过间歇期间他常在“田野和沟渠围绕的荒凉地方”康登镇以及邻近的萨默斯镇和肯特镇游荡;后来走得更远,到过苏荷区和莱姆豪斯区。
家庭的经济状况实在糟透了,狄更斯太太决定办个学校,专收父母住在印度的儿童。她借钱租房子,叫人印传单,让孩子们塞进附近的信箱;可是却没收到一个学生。债务逼人,查尔斯奉命把还能换点钱的东西都拿去典当;对他非常重要的珍贵书本则卖给书商。后来,狄更斯太太的远方姻亲詹姆斯·拉莫特在他入股的鞋油工厂给查尔斯安排了一个差事,周薪六先令。父母满怀感激地接受了,查尔斯绝望到极点。他们竟这么明显地为摆脱他而松了一口气,他觉得好难过。那年他十二岁,敏感、热情又聪明,他有一种“深沉的被弃感”。
此后不久,约翰·狄更斯因债务被捕,被送到马萨尔监狱。他太太典当了仅存的一点东西后,带着孩子跟他一起坐牢。马萨尔监狱肮脏污浊、拥挤不堪,不但关犯人,如果愿意也可以全家一起住进来。这样做到底是为了减轻牢狱生活的辛苦,还是因为可怜的妻儿没有别的地方可去,我也不知道。债务人若有钱,所要忍受的不便至多是失去自由而已,甚至特定的犯人若遵守某些条件,还可以住在监狱外。不过债务人若一文不名,日子就不好过了。
美国读者可能都知道,更先出力改善这种骇人情况的是欧格梭普将军。好像是他的一位朋友被监禁,没钱给负责看管囚犯的警察,就被关在了天花猖獗的牢房,传染上天花去世了。欧格梭普将军恳请议会进行调查,发现监狱警察习惯向犯人巧取豪夺,常常待他们很残酷。等约翰·狄更斯坐牢的时候,最严重的虐待已经革除,他已过得相当舒服了。狄更斯太太带了一个小女佣过去,女佣虽住在外面,但天天来监狱帮忙带孩子和做饭。
《大卫·科波菲尔》(第1版封面)
狄更斯在纽约(1867年)
约翰·狄更斯每周仍有六英镑的薪水,却不打算还债。我们不妨猜想他乐得让债主们奈何他不得,并不怎么想出狱。传记家们想不通他在这种情况下还能继续领薪水。唯一的解释看来好像是, *** 职员都靠权势关系任命,因债务坐牢之类的意外不算严重的大事,不至于招来停薪之类的激烈措施;也可能发薪的部门跟约翰·狄更斯工作的部门不是同一个,所以这个部门没发现他并未执行他支领薪水所该做的工作。
父亲坐牢初期,查尔斯·狄更斯寄宿在康登镇。但是鞋油工厂位于查令十字街的哈格佛桥处,离那儿有一大段路,所以他搬到了南华克,可以跟关在马萨尔监狱的家人一起吃早餐和晚餐。工作不辛苦;要洗瓶子、贴标签,然后捆起来。傍晚他在伦敦附近乱逛,找路到泰晤士河边附近的奇特与神秘地点,不自觉地接受了这个伟大城市的浪漫传奇的熏陶,往后一辈子忘不了。
1824年4月,在克鲁家担任管家的威廉·狄更斯太太去世,所有积蓄留给了两个儿子。约翰·狄更斯的债务(由哥哥)付清了,重获自由。他再度举家住在康登镇,并回海军军需处上班。查尔斯·狄更斯继续在工厂洗了一段时间的瓶子,不久由于约翰·狄更斯跟詹姆斯·拉莫特发生争吵,查尔斯就被解雇了。多年后他记述道:“我回家大大松了一口气,简直像压抑的感觉。”母亲尽量打圆场,好让查尔斯保住工作和六先令周薪,她无疑需要那笔钱;为此他永远不原谅母亲。“后来我永远没忘记,永远忘不了,永远无法忘记我的母亲热心于把我送回工厂。”他加上一句说。结果,约翰·狄更斯不肯,坚持送儿子去上学。
很难弄清查尔斯·狄更斯在鞋油工厂干了多久:他是1824年2月初去那儿的,6月份已回到家人身边,满打满算他在工厂的时间也不会超过四个月。不过这件事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觉得这段经历太屈辱了,根本不想提起。他的立传者约翰·福斯特偶尔提到一点这方面的事,狄更斯说对方触及了一个非常惨痛的话题,“即使此时此刻”,亦即二十五年后,“他回忆往事时总忘不了那一段刻骨铭心的经历”。
我们习惯听显赫的政治家和工业巨头们夸耀自己少年时代洗过盘子或卖过报纸,所以我们很难理解查尔斯·狄更斯为什么把父母送他去鞋油工厂的事视为一大伤害,视为必须隐瞒的可耻秘密。他是个快活、淘气、机灵的男孩子,我们以为他已见识过人生黑暗的一面。他的父母出身卑微,他从很小就见过父亲不谙理家害全家濒临绝境的惨况。他在康登镇被送去替人扫地擦洗;父母打发他去典当东西,换钱买晚餐的食物;他跟其他男孩一样,一定曾和同阶层的男孩在街头玩耍。很难理解他为什么会觉得跟其他在鞋油工厂干活儿的男孩子为伍是如此自贬身价,那一年龄段的少年对社会地位肯定没有什么概念。我猜他当时并不怎么难受,日后出了名,高尚文雅,是公众人物,这才痛感自己小时候吃过大苦。他活在从事“粗活”被视为有辱人格的时代,而且常被指为粗俗,所以对出身很敏感。那个时代当士绅等于是上帝特选的子民。
约翰·狄更斯在马萨尔监狱坐牢期间,竟以身体状况不佳为由厚着脸皮恳求雇用他的部门首长推荐他领一笔养老金;最后当局考虑他服务二十年,又有六个小孩,基于同情而每年发给他一百四十五英镑的养老金。靠这个要养一家人还不太够,他必须另想办法增加收入。他可能在坐牢期间学会了速记,然后靠新闻界有熟人的大舅子拉拔,找到一份议会记者的工作。查尔斯上学上到十五岁,便受雇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当见习生。他在那边干了几星期,之后他父亲安排让他在另一家律师事务所当上了职员,周薪十五先令。闲暇时间他学习速记,十八个月后已经足以胜任常设法庭记者的工作了。他二十岁已具备议会记者的资格,加入一家报社,报道众议院的演说,博得“记者席最快、最准确人士”的美名。
此时他爱上一位银行经理的女儿玛丽亚·比德内尔;她是一个喜欢卖弄风情的少女,似乎给了他不少鼓励。他们甚至可能秘密订过婚,不过就算有这回事,女方也不是认真的。有个情人她觉得受宠若惊而沾沾自喜,但查尔斯·狄更斯一文不名,她不可能真心打算嫁给他。两年后这段恋情结束了,他们退还了彼此的礼物,查尔斯伤心欲绝。他写《大卫·科波菲尔》,把玛丽亚化身为书中的朵拉。事后有位女性朋友曾问他是否曾“非常非常非常”爱这个女人,他回答说:“世上没有女人能理解他爱得多深,能理解的男人也没几个。”他们很久没再见面。多年后早已嫁人的玛丽亚·比德内尔跟名人狄更斯夫妇同桌吃饭,此时的她又胖又蠢又平庸。后来她化身为《小杜丽》中弗洛拉·芬琴的原型。
为了离报社办公室近一点,他住进了与斯特兰德相隔不远的一条肮脏的街道,但又觉得不满意,就在弗尼瓦尔宾馆租了没有家具的房间。可是他还没备妥家具,他父亲又欠债被捕,他只得出钱支付父亲在拘留所的开支。由于父亲可能要关一段日子,查尔斯遂找了个便宜的住所安顿家人,自己跟靠他照顾的弟弟弗里德里克暂住在弗尼瓦尔宾馆的“三楼后屋”。“只因为他出手大方、慷慨好施,似乎能轻易应付这一类的困境,所以他的家人以及日后妻子的家人都习惯仰仗他替一大票没骨气的人找钱找差事。”
查尔斯·狄更斯在众议院的记者席工作一年左右,开始撰写一系列有关伦敦生活的文章。更先的几篇在《月刊》上发表,后来的则在《晨报》上发表。他没拿到一分钱稿费,但这些文章引起了大众的注意。当时流行滑稽人物的逸事类小说,每月附漫画插图发行,一份一先令,出版商会找出名的作家写文字部分。那就是今天连环漫画的前身,其受欢迎的程度跟现在差不多。
有一天“查普曼与霍尔出版公司”的一位股东来找狄更斯,请他写一篇跟某业余运动员俱乐部有关的小说,以搭配某知名画家所绘的插图。他出月薪十四英镑,外加销售提成。狄更斯说他对运动一窍不通,怕没法照要求写,但“酬劳实在太诱人,难以抗拒”。我不用说大家也知道,写出来的就是《匹克威克外传》:再也没有别的杰作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前五期不太成功,但附加上萨姆·韦勒所写的导言后,发行量便急速蹿升。这部作品以单行本方式出版的时候,二十五岁的查尔斯·狄更斯已非常出名。虽然批评家们持保留态度,但他已成名了。我们不妨记录一下,《季度评论》提到他说:“用不着预言的天分就可以预言他的命运——他像烟火般升空,也必会像木棒般掉下来。”说真的,在其整个写作生涯中,大众热切阅读他的书,批评家们却拼命挑剔。
1836年,《匹克威克外传》之一期问世前两天,查尔斯·狄更斯与报社同事乔治·贺加斯的长女凯特结婚。乔治·贺加斯有六个儿子和八个女儿,女儿们都娇小、丰满、容光焕发、蓝眼睛,只有凯特已到适婚年龄。他娶她而没娶别的姐妹,理由似乎在此。度过短暂的蜜月之后,他们在弗尼瓦尔宾馆住下来,并邀请凯特十六岁的漂亮妹妹玛丽·贺加斯来同住。查尔斯对玛丽产生了依恋,当凯特怀孕无法跟丈夫到处走动时,经常由她做伴。狄更斯接下另一部小说《雾都孤儿》的写作契约,一面仍在写《匹克威克外传》,一面着手写新的小说。这部小说也要以每月一期的方式出刊,他用两个礼拜的时间写出其中一部,两个礼拜的时间写另外一部。大多数小说家只专注于当前创作的人物,以至于会不知不觉把脑中的其他文学思想推回潜意识里;狄更斯竟能轻松自如从一个故事转换到另一个故事,真是非凡的本领。
凯特的宝宝出生了,大家也许料想到她还会生好几个孩子,他们就从弗尼瓦尔宾馆搬进道蒂街的一间住宅。玛丽一天比一天迷人和讨喜。5月的某一天傍晚,狄更斯带凯特和玛丽去看戏;大伙儿非常开心,兴致盎然回到家。玛丽突然生病,他们请医生来,可是没过几个钟头她就去世了。狄更斯脱下她手上的戒指,戴在自己的手上,终生戴到老死。他悲痛欲绝。不久他在日记中说:“此刻她若跟我们在一起,还是那个迷人、快乐、和蔼可亲的伙伴,比我的任何亲友更同情我的想法和感受,我想我再也别无所求,只求这种幸福继续下去。但她已经走了,祈求上帝发发慈悲,愿我有一天能与她重逢。”他安排死后葬在她旁边。
玛丽骤逝的打击造成凯特流产,她有所好转之后,查尔斯·狄更斯带她出国短暂旅游,让彼此恢复原来的精神。无论如何,到夏天他已恢复过来,还跟一位埃莉诺·P女士狂欢调情。
文学界人士成名后的生活不见得都很有趣,往往会遵循单一的模式。职业迫使他每天要花若干小时专心写作,而他也会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惯常方式。他会跟当时文学界、艺术界和上流社会名人接触,不少贵妇人对他产生兴趣。他赴宴,也宴请别人。他旅行。他公开露面。大体说来这就是狄更斯的生活模式。他享受到极少作家能幸运体验的成功滋味。他一向为剧场着迷,说真的,一度还认真想过要上舞台呢;他背诵台词,向一位演员学习演讲,对镜练习怎么进入房间、怎么落座和怎么鞠躬。当他被引介到上流社会时,这些技艺对他很有帮助。吹毛求疵的人嫌他有点粗俗,说他的衣着太花哨,但不少人喜欢他的美貌、明亮的眼睛、充沛的活力、活泼和热闹的笑声。他为自己所受的谄媚眼花缭乱,脑袋倒没有发昏,他始终谦逊自持。
说也奇怪,他虽有极敏锐的观察力,后来还跟社会地位较高的人密切往来,但他的小说从未把这一阶层的人物写得真实可信。他笔下的牧师和医生既不像他描述的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或在常设法庭当记者时所认识的律师和律师助理那般具有一种鲜明的特征,也不像他描述的青少年时代接触的弱势人物那么栩栩如生。看来小说家似乎只能密切认识他早年接触的人,好好用来当他创造人物的蓝本。童年岁月的一年远比成年后的一年长多了,他因此有很多很多时间去感知构成其环境的那些人的特殊癖性,他得以从内部了解他们,后期却只从外部认识人,遂漏掉了一些可以把他们塑造成生动人物的东西。成功有一项弊害,就是把作家带入不属于他的圈子,带入他不可能像个中成长的人那么熟悉的社交圈,害他隔绝了原先的世界,也隔绝了他最真切的灵感泉源。狄更斯很幸运,由于早年丰富的阅历,他总能从后来碰见的男男女女中挑选恰当的人物,照自己独特的方式运用在文学上。
他工作努力,有好几年常常一本书尚未完成就着手写另一本新书。他写东西来取悦人,也一直留意刊登他大部分小说的月刊会得到什么样的公众反应。说来有趣,起先他没打算把《马丁·瞿述伟》拿到美国出版,直到其月刊销量下降,可见他的故事不似以前吸引人了,他才改变主意,他不是那种觉得畅销很可耻的作家。大量生产需要劳力,狄更斯的精力并未因此耗竭,他一生创办及编纂过三本周刊杂志。他努力工作,也拼命玩。他觉得一天步行二十英里算不了什么,他兴致勃勃地骑马、跳舞、搞恶作剧,他变魔术逗孩子开心,还参与业余的戏剧演出。
等条件允许,狄更斯一家立刻搬到了高级住宅区的新房子,并从知名公司订购接待室和卧房的 *** 家具。地板上铺了厚绒毛地毯,窗户挂上蕾丝窗帘。他们雇了一位名厨、三个女仆和一个男仆,还备了一辆马车。他们设宴请客,很多高贵显赫的人士都来参加。奢豪的程度吓坏了托马斯·卡莱尔的太太,杰弗里勋爵写信给他的朋友科伯恩勋爵说:他到狄更斯的新居赴宴,那筵席“对有儿有女又是刚开始有钱的人来说排场稍嫌太大了”。这一切都很费钱,但他还有别的开销:父亲一家都靠他养,继续成为他的负担。他的父亲还做了不少叫名人儿子尴尬的事:借他的名气向人借钱啦,卖他的亲笔签名和几页手稿啦……查尔斯·狄更斯断定不把他们请出伦敦他永远不得安宁,于是替他们在艾瑟斯特附近的阿尔芬顿找了间房子,把他们安顿在那边。他们很不高兴。他创立了之一本杂志《汉普雷老爷的钟》,原因之一是为了应付庞大的开销,而且为了促销,他在上面刊登了他写的《老古玩店》,销路好极了。
1842年,狄更斯把四个孩子交给凯特的妹妹乔吉娜·贺加斯照顾,他带着凯特前往美国。查尔斯·狄更斯受到了作家以前从未受过、往后也没再出现过的追捧,但此行不见得完全成功。一百年前的美国人虽然乐于贬低欧洲的一切,但别人若批评他们,他们却很敏感。一百年前的美国新闻界会无礼侵犯任何倒霉的“新闻人物”的隐私权。一百年前的美国,注重宣传的人把有名气的外国人看成促销的天赐良机,对方若不太愿意被当作动物园的猴子来耍,他们就说他自负。一百年前的美国是个只要言论不冒犯别人的脆弱情感或影响别人的利益就可自由发言的地方,人人都可拥有自己的观点,只要这些观点和其他人的保持一致。
查尔斯·狄更斯对这一切浑然不知,他犯了严重的失误。没有国际版权使得英国作家拿不到书籍在美国销售所得的利润,而且书商自然喜欢出版可免费刊印的英国作家的作品,不喜欢出版必须付费才能刊印的美国作家的作品,所以美国作家也大受伤害。不过查尔斯·狄更斯在为他接风的宴会上演说,提到这个话题,确实太不圆滑了。大家的反应很激烈,报纸把他描述为“不是绅士,而是唯利是图的无赖”。
虽然他被仰慕者团团包围,在费城跟想见他的人握手握了两个钟头,但他个人并没有完全成功:大多数人固然对他的青春、俊美和快乐深深着迷,但很多人嫌他外表娘娘腔,他的衣着、戒指和钻石别针太俗气,他的言行举止缺少修养。不过他倒交了几位好朋友,一直到死都和他们关系亲密。
狄更斯夫妇度过四个月波澜起伏却很累人的时光,终于返回了英国。孩子们已喜欢上乔吉娜姨妈,倦游归来的夫妇遂求她长期住在他们家。她那年十六岁,正是玛丽到弗尼瓦尔宾馆来住的年龄,长得跟玛丽很像,远看简直会当成是她。凯特·狄更斯又怀孕了。乔吉娜·贺加斯漂亮、迷人、不摆架子;她有模仿的天分,常逗得狄更斯捧腹大笑。过不久,“经常思念玛丽、把她当作‘自己的心跳’一般自然的狄更斯在乔吉娜身上看到了玛丽的影子,觉得往日时光又回来了,‘过去与现在简直没法分割’。”
狄更斯久处贫穷的境遇,有能力过体面的生活当然不放过,结果他在这期间负债累累。他决定把房子租出去,到意大利去节省开支。他在意大利住了一年,主要待在热那亚,在半岛尽情旅行;但他的思想太狭隘、教养不足,所以那次经验未能对他产生精神上的影响。他始终是典型的英国游客。另一方面,他跟一位住在热那亚的瑞士银行家夫人狄拉露太太交上了朋友。她似乎患了妄想症,狄更斯对催眠术有兴趣,自认他可以借催眠术去除她的妄想。他们天天见面,有时候一天见两次,好让他着手治疗。凯特觉得很不安。不管狄更斯夫妇到什么地方短程旅游,狄拉露夫妻都一同前往。查尔斯·狄更斯的帮助很有效,狄拉露太太终于恢复了健康。他们回到英国,凯特终于松了一口气。
凯特生性忧郁,喜欢安静,不容易适应新环境。狄更斯带她去旅游,两人同赴宴会,设宴由她当女主人,她都不喜欢。看来她这人索然无趣、相当笨拙。一心想跟知名作家为伍的大人物们可能觉得要忍受乏味的作家太太实在很烦人。有些人总是把她当作无足轻重的人物,使她非常恼火。当杰出人物的妻子并不容易,除非她机智圆滑或者具有幽默感,否则她不太可能扮演好这个角色。凯特没有这些优点,而且看不出她深爱丈夫的迹象,她好像未曾爱上过狄更斯。他们订婚期间狄更斯写过一封信给她,指责她冷冰冰。说不定她嫁给他只因为当时婚姻是女人唯一能寻求的归宿,也许是她身为八个女儿之中的长女,父母曾对她施压,要她接受一个可以保障其未来生活的求婚者。她是个亲切、有礼貌、温和的小女人,但无法达到丈夫出名后大家对她的要求。
这时候乔吉娜取代了玛丽一度占有的地位。后来狄更斯愈来愈依赖她,他们一起长途散步,他还跟她讨论自己的文学计划,她则担任他的抄稿人。狄更斯既已知道住在外国多么愉快(又省钱),就开始在欧洲大陆停留很长的时间。乔吉娜以家中一分子的身份陪他们到意大利,后来又到洛桑和巴黎。有一回他们打算在巴黎住一段相当长的时间,她曾单独跟查尔斯·狄更斯去找公寓,凯特则在英国等他们安排好一切再过去团圆。凯特怀孕期间,乔吉娜陪狄更斯旅游,陪他赴宴,还常常代替凯特跟他一起宴客。我们以为凯特会觉得愤慨,但她好像没有。
岁月一年年过去。1857年,查尔斯·狄更斯已四十五岁。他是英国更受欢迎的作家,还是知名的社会改革者,他活在大众的瞩目之下,这倒很迎合他做作的本性。他的儿女已长大。一件预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一向喜欢演戏,不止一次出于慈善的目的在一出又一出的戏剧里做客串演员。这次他受邀在曼彻斯特演出《冰冷的海洋》一剧,该剧由威尔基·柯林斯撰稿,他也帮了忙,且在德文郡戏院为女王、女王的丈夫和比利时国王演出过,深获好评。狄更斯特地蓄了胡子出演一位具有自我牺牲精神的北极探险家,他很欣赏这个角色,演得悲凄万分,剧院里没有人不落泪的。后来他答应在曼彻斯特再演一遍,他的女儿在剧中扮演少女。他觉得在大剧场里自己女儿的声音很小,观众可能听不见,就决定找职业演员出演她的角色。一位名叫爱伦·厄娜的年轻女子被选中了。几个月前,他见过她在《亚特兰大》剧中演出过,上舞台之前他到更衣室看她,发现她因为要露出一截小腿而落泪。他对她的端庄娴雅深深着迷。
爱伦·厄娜那年十八岁。她个子娇小、容貌姣好、蓝眼睛。排练在狄更斯家进行,由他导演。他对爱伦敬重他的态度感到受宠若惊,看她楚楚可怜一心想讨他高兴更是感动。排演还没结束他已疯狂爱上她。他要送她一个手镯,却被误送到他太太手上,她自然跟他大闹了一场。但查尔斯·狄更斯对此似乎采取了已婚男人们在这种尴尬的节骨眼觉得最方便的态度,即坚称自己是无辜的。
凯特未能符合他的一切期望,如今他迷上爱伦·厄娜,对妻子的缺点愈来愈不能忍受,他在文章里说:“她和蔼可亲又顺从,但她无论如何没法了解我。”他渐渐认为她从来不适合他。他告诉约翰·福斯特:“重点是太年轻结婚原本就不恰当,多年过去了,事态并未轻松分毫。”如今他成长了,她仍停留在起初的层次。狄更斯深信他自己没什么可责怪的地方,他告诉自己他是好父亲,已尽可能为孩子们出力了——有点他笔下伪君子佩克斯尼夫的味道。他好像觉得生这么多孩子完全怪凯特一个人。虽然他不太高兴养这么多,不过他们小时候他还算喜欢;等他们长大,他就对他们失去了兴趣,到恰当的年龄便打发大多数男孩到遥远的世界各个角落去。
此时他跟谁在一起都阴森森、坐立不安、忍不住动气,只有对小姨子乔吉娜例外。最后他认定自己再也没法跟凯 *** 同生活,但他在大众面前地位崇高,生怕公开决裂会惹人非议。他的焦虑不难理解。多年来他一直是温暖家庭的拥护者,比任何人更努力地把圣诞节塑造成一种颂扬家庭美德与赞美家庭幸福的象征。于是,他提出几种建议:其一是凯特该另有自己的套房,不跟他共用,他宴客由她当女主人,公开聚会由她陪同参加;其二是他住在盖德山庄(他最近在肯特郡买的房子)时她住在伦敦,他在伦敦她就住在盖德山庄;其三是她到外国定居。这些建议她都回绝了,最后决定彻底分手。凯特被安顿在康登镇边缘的一间小房子,每年有六百英镑收入。不久狄更斯的长子查尔斯被派去跟母亲同住。
这种安排令人吃惊。我们想不通凯特为什么容许自己被赶出家门,又同意留下孩子们不带走。她知道查尔斯·狄更斯迷恋爱伦·厄娜,我们总以为她手上握有这张王牌,可以爱提什么条件就提什么条件。她虽然文静,虽然可能很笨,但她这么顺从唯一的解释是:狄更斯神秘暗指一种心理疾病“使其妻自认为更好离开”。我不知道有何根据,但有人认为他是审慎提及凯特酗酒的事实的。她若真是酒鬼,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由乔吉娜理家和照顾孩子,为什么母亲离家孩子们却留了下来,为什么乔吉娜会写道:“可怜凯特没能力照顾孩子们在谁眼中都不算秘密。”说不定查尔斯被送去跟她同住是要抑制她没有节制的酗酒行为。
狄更斯太有名,他的私事不可能不惹来闲话。很多朋友觉得他的行为太差劲,他因此对他们心生反感。我们以为闲话是冲着爱伦·厄娜,结果不是,引人非议的是乔吉娜。狄更斯气得要命,深信闲话是凯特和乔吉娜的家人贺加斯氏传出来的,就威胁要让凯特净身出户,并且逼他们签署一份声明,表示不相信他和姨妹之间有什么该责难的地方。贺加斯家花了两星期才接受这一恐吓。他们一定知道,狄更斯若分文不付赶走凯特,凯特打官司稳赢;如果他们不敢让事情发展到这步田地,一定是因为凯特这一方有他们不愿泄露的过失。
事件中最难解的人物是乔吉娜。闲话发展到相当严重的地步,狄更斯觉得必须向大众说明他自己对夫妻分手的看法。他在《纽约论坛》上发表了一封信,后来又刊登在英文报纸上,信中提到乔吉娜:“以我的灵魂和名誉担保,世上没有一个人比她的品德更好、更纯洁无瑕。”这话当然是指他跟她没发生性关系,此话很可能不假。也许乔吉娜爱他;她嫉妒姐姐凯特,所以查尔斯·狄更斯死后她编纂他的书信集时把赞美凯特的话都删掉了;但教会和国家反对信众娶亡妻之姐妹,因为这种关系带有 *** 的意味。乔吉娜可能连想都没想过自己和她共同生活十五年的姐夫之间有任何超出正常兄妹之情的关系,而且查尔斯·狄更斯正热恋着爱伦·厄娜。也许乔吉娜觉得能当这样一位名人的心腹知交又能完全掌控他已经够了。最奇怪的是她竟欢迎爱伦·厄娜来到她已当上女主人的盖德山庄,还跟她成为了朋友。
狄更斯以查尔斯·特林汉姆之名,在佩克姆替爱伦租了一栋房子。爱伦在那边住到他去世,还为他生了一个儿子。从盖德山庄前往佩克姆并不难,狄更斯常在爱伦这边住个两三晚。有一回他们一起到过巴黎。
大约在夫妻分手期间,狄更斯开始公开朗诵自己的作品,为此周游英伦列岛,然后再度前往美国。他的演戏天赋对他的朗诵很有帮助,他因此大获成功。但他辛劳过度又不断舟车劳顿,简直累坏了,大家渐渐发觉才四十多岁的他看来已像个老头子。这些朗诵会还不是他唯一的活动:跟妻子分居到去世之间的十二年,他写了三部长篇小说,办了一份很成功的杂志,名叫《一年四季》,难怪他的身体状况愈来愈差。医生警告他要好好保重,但他痴迷于大众的掌声,坚持要做最后的巡回朗诵;无奈中途病重,只好放弃。他回到盖德山庄,专心写《德鲁德疑案》。但为了向朗诵会经理人补足他中途缩减的朗诵场次,他安排在伦敦再朗诵十二场。时为1870年1月。“圣詹姆斯宫的观众极多,他入场和离开的时候观众全体起立欢呼。”回到盖德山庄,他埋头继续写《德鲁德疑案》。6月的某一天,他跟乔吉娜一起用餐时突然生病,她说:“来,躺下吧!”他回答道:“好的,就躺在地上吧!”这是他生前说的最后一句话。他由她的臂弯中往下滑,倒在地上。乔吉娜派人找来医生和他当时在伦敦的两个女儿,次日二女儿凯蒂被足智多谋又能干的姨妈遣去向狄更斯太太报信。凯蒂带着爱伦·厄娜回盖德山庄。第二天,亦即1870年6月9日,他断了气,遗体安葬在威斯敏斯特教堂。
我这篇狄更斯小传没提到他持续又有效地关怀社会改革,以及他满腔热情地捍卫穷人和受压迫者的利益。我尽可能只谈他的私生活,因为我觉得稍微了解他的私生活一定能使我恳请读者看的这本书多些趣味。《大卫·科波菲尔》大体上自传色彩甚浓,但狄更斯写的是小说,不是自传。虽然题材有不少来自他自己的生活经历,但他照自己的目标加以利用,其余部分他完全靠丰富的想象力。我已经说过,密考伯先生和朵拉是以他父亲和他的初恋情人玛丽亚·比德内尔为蓝本;艾格妮丝的塑造一部分来源于玛丽·贺加斯,一部分来源于乔吉娜。查尔斯·狄更斯很小就被父亲送去做工,书中的大卫·科波菲尔也是十岁就被恶毒的继父送去干活儿,同样不得不跟被他视为社会地位与自己不匹配的同龄孩子为伍。
狄更斯是用之一人称写的《大卫·科波菲尔》。这是小说家常用的手法。由于故事情节很容易变得十分复杂,有时候读者的兴趣会转向跟故事进程无啥关系的人物和事件上,所以这个手法对狄更斯很有用处。《大卫·科波菲尔》只有一个地方严重离题,就是斯特朗先生同其妻、岳母和妻子的表亲之间关系的记述;这些描写跟大卫毫不相干,本身也冗长乏味。上述手法还有一项优点,可以使故事显得逼真,让你同情叙事者。你可能赞许他也可能对他不以为然,但他将你的注意力集中在他身上,逼得你不得不同情他。
这一手法有个缺点:叙事者也是主角,他若跟你说他英俊迷人,一定会显得很不谦虚;当他叙述自己的英勇事迹,很容易显得自负虚荣;读者一眼就看出女主角爱上他,他却看不出来,他会显得很笨。还有一项更大的缺点,这类小说的作者没有一个能完全克服,那就是中心人物——主角兼叙事者——跟他接触的人比起来可能会显得苍白无力。我自问为什么如此,结果只想出一种解释:由于主角是作者本人,作者从内在主观看他,说出他的所见所闻,把自己感受到的困惑、软弱、犹豫都给了主角;他看其他角色是透过想象力、客观地从外在观察;若是像狄更斯这样有天赋的作家,看待他们的眼光会紧凑精彩,不失趣味感,对其独特处十分敏锐,使他们生动突出,相对来说刻画自己时不免就会相形失色。
狄更斯全力激发读者对他笔下主角的同情,大卫·科波菲尔会任由每个他遇到的人骗他抢他,我实在感到惊讶。毕竟他已在工厂待了几个月,也曾早晚游荡伦敦街头,又跟密考伯一家同住过,代他们典当东西,还到马萨尔监狱探望过他们。我们不禁认为:他若是书中所描述的机灵少年,即便那么小,也该见过点世面,能保护自己了。不过大卫·科波菲尔从头到尾都表现得窝窝囊囊,他继续被抢和被骗,似乎从来无法应付困难。他跟朵拉在一起时优柔寡断,处理家庭生活的一般问题时常识不足,简直叫人无法容忍;而且他非常迟钝,竟看不出艾格妮丝喜欢自己。我简直不相信大卫最后成为了书中所说的成功小说家。他若写小说,我想会比较像亨利·伍德太太所写的小说,而不像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说也奇怪,他的创造者竟没有把自己的干劲、活力和饱满的精神给予笔下的主角。大卫瘦削俊美;他有魅力,否则他所邂逅的人不会个个钟爱他;他诚实善良、实心实意,但他真的有点傻,绝对是书中最没趣的人物。
但是无所谓:书中有好多好多各色各样、非常生动、原创性十足的角色。他们不真实,但生机勃勃。现实生活中从未出现过密考伯一家、辟果提和巴基斯、特拉德斯、贝特西·特洛伍德和迪克先生、乌利亚·希普母子这样的人物,他们都是狄更斯想象力的怪诞产物,但他们真有活力、前后一贯,刻画得那么逼真,令人信服,使你不自觉地会相信他们。他们夸张却不虚幻,你一旦认识他们就永远忘不了。其中最了不起的当然是密考伯先生,他永远不让你失望。有人责怪狄更斯最后不该让他到澳大利亚变成一位受人尊敬的地方官,有些批评家认为他该到最后一页还维持鲁莽、不顾未来的本色。我觉得他们的指责不太公平。澳大利亚是个人烟稀少的国度,密考伯先生仪容俊美、受过教育,而且出口成章,在那种环境下又有这些优势,我看不出他为什么不可能谋得官职。我比较不愿意相信他这么聪明、这么会暗中活动,竟能揭发乌利亚·希普的恶行。
巧合适用于故事时狄更斯向来毫不犹豫地利用巧合,现代小说家觉得有必要把事件写得合乎或然率,还要尽量弄成不可避免,狄更斯懒得来这一套。当时的读者们不动声色接受了最最不合或然率的事,认为狄更斯的作品紧凑、叙事技巧棒极了,我们至今仍会接受它们。《大卫·科波菲尔》充斥着许多巧合。司悌佛乘船从葡萄牙回英国,在离雅茅斯不远的地方遭遇船难,那个时候去看朋友的人偏偏不是别人正是大卫。狄更斯若想避免这么不合或然率的事,凭他的技巧应可办到。他没有这么做,因为这一来才有机会写一个动人的场面。
虽然《大卫·科波菲尔》中耸人听闻的事件比狄更斯其他小说惯用的少一点,但我们不得不承认:某些书中人的确具有以前所谓“通俗传奇悲喜剧”的味道。乌利亚·希普就是一个例子。尽管如此,他仍是一个生动的、强有力又可畏的人物;小人物司悌佛的仆人有股神秘、邪门的特质,叫人背脊发冷。我觉得此类型中最叫人困惑的是罗莎·达特尔,她被公认为最失败的一笔。我认为狄更斯在故事里本来打算将她派上更大的用场,我猜(没有任何证据)他没这么做是怕冒犯大众。我自问司悌佛是否是她的情人,她恨他是不是夹杂着渴慕和嫉妒之爱,我不懂还有什么别的理由能促使她对小艾米莉(戏剧性的人物,我心目中她的一切全是自找的)这般铁石心肠。
狄更斯曾说:“所有作品我最喜欢这一本;像许多慈爱的父母一样,我有我最疼爱的小孩,他的名字就叫大卫·科波菲尔。”作家不见得很会判断自己的作品,但这回狄更斯的判断非常明智。马修·阿诺德和鲁斯金认为这是他更好的小说,我想我们不妨赞同。倘若这样,则可以说吾道不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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