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竞赛的组织原则与要求(体育竞赛活动组织与管理的基本内容)

heiwantiyu 22-10-23 11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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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竞赛规程制定的基本原则和 ***

原则:可行性原则

公平性原则

稳定性原则

*** :1确定并标明竞赛的 *** ,如淘汰法,循环法

2具体的编排原则和 ***

3确定名次和计分 ***

4对运动员违反的规定的处罚 ***

5规定比赛使用的器材,运动员比赛服装号码等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指出学校体育竞技应贯彻什么原则

这是《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关于课余训练和与竞赛的内容:

第四章 课余体育训练与竞赛

第十二条 学校应当在体育课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课余体育训练,提高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普通高等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开展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训练。

第十三条 学校对参加课余体育训练的学生,应当安排好文化课学习,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并注意改善他们的营养。普通高等学校对运动水平较高、具有培养前途的学生,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第十四条 学校体育竞赛贯彻小型多样、单项分散、基层为主、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普通小学校际体育竞赛在学校所在地的区、县范围内举行,普通中学校际体育竞赛在学校所在地的自治州、市范围内举行。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也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举行。

第十五条 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行一次;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每四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安排学生参加国际学生体育竞赛。

第十六条 学校体育竞赛应当执行国家有关的体育竞赛制度和规定,树立良好的赛风。

体育比赛组织的规则?

组织一次较完整的小型体育比赛,要经过赛前准备、赛中组织、赛后总结等一系列具体而细致的运作过程。下面简要介绍组织过程和常用的比赛 *** 。

(一)赛前准备

赛前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诸如争取有关组织(教务处、共青团、学生会等)、体育和卫生教师、班主任的支持和配合,尽可自能利用各种形式(广播、板报等)进行宣传,以及 *** 竞赛表格,聘请和培训裁判员,准备场地器材等工作。

比赛前期尤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制订比赛规程

体育比赛规程是比赛的具体方案和组织领导者与参赛者共同遵循的比赛依据。比赛规程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包括比赛名称,主(承)办单位,目的任务,参加办法(包括组队单位、分组 *** 、限报人数、每队限报人数、每项限报人数等),比赛办法(包括比赛项目、采用的规则、录取名额、计分、奖励办法等),报名日期及地点,特殊规定及注意事项,比赛日期及地点等。

2.进行竞赛编排竞赛编排工作是根据运动项目特点和规程规定的比赛 *** 进行的

下面介绍几种常用的编排 *** :

(1)淘汰法

淘汰法是通过比赛逐步淘汰失败者的一种简单的比赛 *** ,在参赛队(人)多而时间少的情况下采用。

淘汰法又可分为单淘汰法和双淘汰法两种。下面介绍单淘汰法的编排过程。

单淘汰法是失败一次即失去继续比赛机会的 *** ,最后只取一名冠军,因此也称“冠军比赛法”。其编排 *** 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①确定参赛队(人)号码位置数

采用单淘汰法时,应根据参赛队(人)数,选择与2最接近。

较大的乘方数作为号码位置数。如常用的号码位置数有:22 = 4,23 = 8,24 = 16,25 = 32,等等。

②计算比赛场数和轮次

场数:参赛队(人)数减1

例如:16队(人)参赛,需赛:

16- 1= 15(场)。

轮数:所确定号码位置数2的乘方数。

例如:16队(人)参赛,需赛:

2的2次方 = 4(轮)

③编排比赛秩序(以16队参赛为例)

比赛秩序排好后,由参赛队(人)抽签填人号码位置;再把比赛时间、场地等写在表内,即成为正式比赛秩序表。

④计算轮空数

淘汰赛之一轮合适的位置数目应为2的乘方数。如果参赛队(人)不乘2的乘方数(如 5、6、7、9、10、12等),则在之一轮比赛中设置必要数量的轮空。其计算 *** 如下。

轮空数:等于或稍大于参赛队数2的乘方数减去参赛队数的差数。

例如:12队(人)参赛,轮空队数:

16(即 2的4次方 )- 12= 4队(人)。

编排秩序表时,如有一个轮空队,一般排在最后的位置上;如有几个轮空队,一般分别排在各组的最后,使各组轮空机会尽可能均等。

⑤安排“种子”

如果有的项目(如乒乓球)参赛人数多,为避免强者过早相遇而被淘汰,一般先把强者确定为“种子”,把其均匀地安排在若干木相对等的区内,使他们在最后几轮中相遇。

淘汰赛中“种子”数应为2的乘方数。“种子”的位置一般按实力顺序安排,1号“种子”通常排在上半区的顶部;2号“种子”排在下半区底部;3、4号“种子”排在上半区底部和下半区顶部;5、6号“种子”排在第二和第三四分之一区的顶部和底部;第7、8号“种子” 应在第四和之一四分之一区的顶部和底部,以使同一区内“种子”相隔最远(如表(1)-9)。

还可采用抽签法把“种子” 安排在相应的位置上,尽可能使各区域参赛者实力均衡。

(2)循环法

循环法又分为单循环、双循环和分组循环等形式。下面介绍常用的两种编排 *** 。

①单循环法

单循环法是指所有参赛队(人)之间都要轮流相遇一次,最后根据各队(人)全部比赛的得分评定名次的 *** 。

单循环法的编排步骤

计算比赛场数和轮数:

队数X(队数-1)/2

场数:

例如:8队参赛,需赛:

8(8- 1)/2=28(场)

轮数:参赛队(人)各赛一场(包括轮空)为一轮。

若参赛队(人)数为偶数时,则:

轮数一队(人)数一1

例如;8队参赛,则输数为:

8-1= 7(轮)

若参赛队(人)数为奇数时,则:

轮数一队(人)数

编排比赛秩序(以6队参赛为例)

之一轮排法

把参赛队(人)平分为左右两部分,前一半队的号数由1号自上而下写在左边,后一半号数自下而上写在右边。然后用横线把相对的号数连接起来,即是各队之一轮比赛顺序。

第二轮排法

1号位固定不变,其余号数按逆时针方向依次移动一个位置,再用横线连接起来)。依此类推,即可排出其余各轮比赛的顺序。

不论参赛队(人)数是偶数还是奇数,一律按照偶数排表。如果是奇数,则应在最后一个数的后面加“ 0”,使之成为偶数。遇到的队即是轮空。

轮次排完后进行抽签,按签号填写队(人)名;然后把比赛秩序编成比赛日程表。

②分组循环法

分组循环赛是把参赛队(人)先分成若干组分别进行单循环赛,各组排出名次后,再按规程规定的办法进行下一阶段的比赛。通常是把比赛分为两个阶段:之一阶段为单循环赛;第二阶段是把之一阶段各小组相同名次(或几至几名)重新编排,进行决定名次的比赛。

例如,15队(人)参赛,在之一阶段分三组单循环赛后,第二阶段仍用单循环法,由各组之一名决出1~3名;各组第二名决出4~6名,依此类推。也可以各组之一、二名决出第1~6名,第三、四名决出第7~12名,依此类推。

体育赛事实行什么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

第四十九条  代表国家和地方参加国际、国内重大体育赛事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

运动员选拔和运动队组建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五十条  国家对体育赛事活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

第五十一条  体育赛事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应当遵守体育道德和体育赛事规则,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体育赛事从事体育活动。

第五十二条  在中国境内举办的体育赛事,其名称、徽记、旗帜及吉祥物等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护。

未经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等相关权利人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或者传播体育赛事活动现场图片、音视频等信息。

第五章  反 ***

第五十三条  国家提倡健康文明、公平竞争的体育运动,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 ***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组织、强迫、欺骗、教唆、引诱体育运动参加者在体育运动中使用 *** ,不得向体育运动参加者提供或者变相提供 *** 。

第五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反 *** 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 *** 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商务、药品监管、交通运输、海关、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对 *** 问题实施综合治理。

第五十五条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反 *** 规范。

第五十六条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管、卫生健康、商务、海关等部门制定、公布 *** 目录,并动态调整。

第五十七条  国家设立反 *** 机构。反 *** 机构及其检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检查,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河北省体育竞赛管理办法

之一条 为加强体育竞赛管理,促进体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各级各类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以及面向社会的其他体育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举办的体育竞赛,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体育竞赛实行 *** 监督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分级分类管理。

体育竞赛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有利于人民群众健康和体育事业发展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加强对体育竞赛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 *** 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体育竞赛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体育竞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 *** 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竞赛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做好体育竞赛的有关管理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企业和个人举办体育竞赛,或者以捐赠、赞助等形式支持、参与体育竞赛。第七条 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申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与体育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服务人员;

(三)有体育竞赛规程和组织实施方案;

(四)有与体育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

(五)具备体育竞赛所需的场地、设施和器材。第八条 举办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依照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九条 举办下列体育竞赛,应当报省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竞赛;

(二)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运动队、运动员参加的体育竞赛;

(三)冠以“河北省”、“河北”、“全省”或者其他同义名称的体育竞赛;

(四)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体育竞赛。第十条 举办设区的市或者县级的国家实行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的体育竞赛,应当报体育竞赛举办地设区的市体育行政部门审批。第十一条 举办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以外的体育竞赛,应当报举办地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第十二条 申办人应当在体育竞赛举办之日的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体育竞赛举办申请书;

(二)举办者的身份证明或者登记、注册的证明;

(三)体育竞赛规程、组织实施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体育竞赛场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使用体育竞赛场地的证明;

(五)设施、器材的检验、检测合格证明;

(六)经费来源证明和经费预算报告。第十三条 体育竞赛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人提交的申请书和全部材料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15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办人。第十四条 体育竞赛的举办者应当按审批部门的批准决定举办体育竞赛。

体育竞赛的举办日期和时间、竞赛内容,以及所需的场地、设施和器材需要变更的,举办者应当提前15日向原审批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体育竞赛取消的,举办者应当提前10日告知原审批部门,并向社会发布公告。第十五条 举办者可以委托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办体育竞赛,并依法签订协议。

举办者不得 *** 体育竞赛的举办权。第十六条 举办国家实行强制性体育服务标准或者对参赛者身体有特殊要求的体育竞赛,参赛者应当经体检合格并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十七条 体育竞赛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举办者负责。

在体育竞赛举办期间,举办者应当落实安全措施,配备足够的安全工作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并在人员相对聚集时采取控制和疏散措施,确保体育竞赛安全、有序地进行。第十八条 举办者应当按体育竞赛规程和组织实施方案举办体育竞赛,并对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第十九条 举办者应当选聘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注册、符合等级要求的裁判员担任体育竞赛的裁判工作。

裁判员是拟裁判项目参赛运动队的运动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裁判工作公正性的,不得选聘。

举办者在体育竞赛开始前,应当对裁判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竞赛规程的依据与原则

在竞赛活动中,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共同协调和制约着运动竞赛的全过程。规程着重于竞赛的组织管理,规则主要是对技术规范以及确定成绩和有关场地器材条件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综合性大型的竞赛,至少要在一年或半年前下达竞赛规程,使参加者能根据规程安排来调整训练计划,为参赛作好充分准备。基层的小型竞赛,也应在数月前印发,使参赛单位能根据竞赛规程的宗旨、内容和要求,组建队伍,确定竞赛和训练目标,积极准备,迎接比赛。在制订竞赛规程时,应遵照下述依据和原则。

制订竞赛规程的依据

1、以运动竞赛计划为依据:竞赛规程应依据单位、系统或省、市及全国性、国际性体育组织的竞赛计划来制订的。竞赛规程是多年度或年度(学校则以学年或学期)竞赛计划中,安排的某一次竞赛活动实施的具体法规。其内容可根据情况发展的需要,进行适当修正。

2、以竞赛目的和任务为依据:竞赛规程应体现出运动竞赛的方针、政策和体育发展的远期目标与近期策略,有效地调整与推动体育的改革和投资方向。此外,对该比赛项目的训练指导思想、人才梯队建设和良好的赛风起着引导、促进及培养的作用。同时还根据国际、国内乃至本单位的有关规定,以及对运动竞赛的需求,全面考虑竞赛的目的任务来制订规程。

3、以客观实际条件为依据:即当时的经费条件、场地设施和人员情况为依据,来制订竞赛规程。

制订竞赛规程应遵循的原则

为使竞赛规程制订得科学、合理,保证竞赛的质量,应遵循下述主要原则。

1、可行性原则:竞赛规程所提出的比赛组织方案和内容,必须从当时的实际出发,做到切实可行。在竞赛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利用人才、物力、财力和时间,本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实施对竞赛过程更优化的设计和组合,以达到机构精简,工作效率高,竞赛效果好的目的。对群众体育竞赛项目的确定,要考虑到有群众特点的传统项目和近代体育项目,注意普及和提高、娱乐性和竞技性相结合。对群众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其时间、场地安排不能像正规的竞赛一样,应根据竞赛的规模、水平、参加对象及现有的场地情况灵活安排,必要时可根据场地条件来设置比赛项目的确定竞赛时间。

2、公平性原则:竞赛规程是参加者共同遵守和执行的规范与准则,其内容应使全体参加者在客观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展开竞赛。无论是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以及当地所属的主队,或外来的客队,均应享受同等的待遇。在限定的时间、空间和等同条件下进行竞赛,使比赛结果具有真实性。这样才能有利于充分发挥参赛者的技术、战术特长,提高竞赛的质量和综合效益。 /FONT/P

3、稳定性原则:竞赛规程一经公布,就应相对稳定,不能随便更改。若规程中确有不合理的内容需要修正或补充时,须经制订部门尽可能在比赛前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影响到参赛单位和承办单位的准备工作时,应征得多数参加单位的同意,方可变动。一般在比赛开始后,规程不能再改动,以保证规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应属主办单位。 /FONT‘’/P

除此之外,还应注意保持规程的连续性,综合性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与单项规程之间,不同单项竞赛规程内容之间,以及年度之间应连续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文字表达要简明准确,内容要详尽完整,切忌表达含糊,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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