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发展与乡村治理(乡村治理与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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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全面把握农村治理问题?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基础。“大数据作为国家战略,正日益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驱动力。”大数据在乡村治理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在大数据进入乡村治理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下面就讲讲如何使用大数据进行乡村治理。
列举:
1:首先要树立大数据思维,推动乡村治理科学规范的发展。大数据时代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趋势,由此,各治理主体,都应从传统管理思维向数据治理思维转换,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的数据思维意识,在大数据共享的基础上,要适应广大民众生活的需要,使每家每户随时随地都能够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表达诉求,从而实现乡村治理的多元共治,为乡村治理科学规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其次要构建人才体系,推动乡村治理人才的发展。我们基层的 *** 一方面要加强人才的引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和有关高校进行合作的形式,对乡村治理人才进行专业化、针对性的多种形式的专业业务培训,培育一支掌握数据处理技术的专业能力强的骨干队伍,让他们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数据分析员的数据分析能力。提升乡村治理主体素质,是推动乡村治理内生力发展的关键因素。
3:相关部门要加快数据立法,保护乡村治理主体利益,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应尽快建立健全数据立法,通过立法理清数据的产权归属,明晰民众知情权和参与权的界限,避免数据共享和应用过程中的主体纠纷或数据泄漏。
乡村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哪些?
首先就是党组成员没法发挥带头作用,实践中很多人都是独断专行,不能够很好地引导群众,让村民参与到乡村治理中去,模范引领不到位。
其次就是很多村干部都是年纪比较大的,在日常管理和处理问题方面创新不够,而且容易出现靠经验解决相关问题,这是不可取的。还有村干部的法治思维比较短缺,现在的乡村社会结构发生很大的变化了,不能有效地运用法律的知识,而是喜欢采取一些极端措施。
最后就是村干部对于经济能力的把控以及规避风险能力不足,村里的经济主要是村干部带头抓起的,农村缺乏真正懂得经济组织管理和现代化企业运营专业知识的村干部,甚至有些村干部思维还在计划经济时代
如何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乡村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 *** 利的重要方式。一是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健全村委会及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下设委员会。二是要不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拓宽范围和途径,丰富内容和形式,逐步建立责权明晰、衔接配套、运转有效的村级民主监督机制,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 *** 利。
有条件的地区要按照地域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自愿的原则,科学界定农村社区的区域范围,明确其定位,构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探索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完善村民自治的新途径。首先,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明确各级 *** 及其职能部门在农村社区建设中的职责。其次,明确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村民自治、社区居民自治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探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不同模式、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再次,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推进为民服务 *** 制度,改进服务方式,探索引导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劳动保障、法律服务等公共服务进农村社区的机制,使 *** 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村,探索缩小城乡差别的有效措施。最后,开展农村社区互助服务。从解决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以社区服务中心或服务站为基础,以志愿服务活动为抓手,把社区服务逐步向农村延伸,探索推进农村社区服务的方式、 *** 和途径,组织动员村民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农村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活动,探索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农村社区建设的有效机制。
四、培育发展基层社会组织,推进地方 *** 职能转型
积极培育和发展基层社会组织,是实现 *** 职能转变的关键因素之一。地方 *** 只有通过引导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各类民间社区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探索完善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经费投入机制,才能不断增强农村社区建设和乡村治理的新活力。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逐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有序发展民事调解、文化娱乐、红白喜事理事会等社区性社会组织,发挥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作用。要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健全法律援助制度,推动涉法涉诉 *** 工作改革,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什么叫乡村治理
乡村治理是通过对村镇布局、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生产,促进当地经济、社会乡村发展与乡村治理的发展以及环境状况的改善。不断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水平,改变“脏乱差”的农村现状,不断加强基层治理。乡村治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建构思路乡村发展与乡村治理: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他们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生态家园。
坚持城乡一体,统筹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村镇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农民市民化步伐,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着力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试点主要内容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 *** 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 *** 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乡村振兴战略如何推进乡村治理?具体从哪几个方面入手?
当前社会发展的信息化步伐越来越快乡村发展与乡村治理,获取信息的方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信息的内容也变得多样化。在农村地区,人们的文化素质和教育水平与城市居民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近年来,乡村发展与乡村治理我国农村人口的受教育水平有乡村发展与乡村治理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仍然存在着受教育水平低、文化素质不高的现象。农村人容易受舆论影响,判断能力较低。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方式多种多样,信息传播的媒介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
从信息传播的角度看,农村治理必须坚持法治,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乡村发展与乡村治理了解扰乱公共秩序的后果,提高居民的自乡村发展与乡村治理我保护意识和安全卫生意识。信息时代,农村 *** 覆盖面积大,通信设施不断加快普及,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改变了农村的生活方式。借助信息平台和 *** 宣传手段,扩大信息传播的覆盖面,可以提高传播的及时性。信息内容的传播只是基本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传播方式和策略才是根本方针。
从行业出发,做好发展联系。产业振兴既是乡村振兴和扶贫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二者有机联系的必然要求。对于深度贫困地区而言,要成功实现从扶贫到乡村振兴的转型,必须从根本上遏制工业扶贫的短期倾向,构建以工业振兴为起点的工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在保护当地生态的基础上,延伸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提高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益,进而推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从机制入手,做好政策联动。做好全面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对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和农村综合改革,有效对接体制机制和政策。要借鉴扶贫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度、监督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等,建立和巩固扶贫成果,防止重返贫困和新贫困,解决二次贫困和相对贫困。完善有效工作机制,丰富和完善乡村振兴体制机制,激发主体活力和要素活力,更好实现扶贫与乡村振兴的有效对接。
什么是乡村治理体系?该如何建立体系?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下发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旨在根据《 *** 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 ***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
试点主要内容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 *** 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 *** 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 *** 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 *** 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 *** 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试点工作安排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 *** 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 *** 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19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相关链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 民政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