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让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让困难群众成长)

heiwantiyu 22-12-16 8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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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社会救助形成三个圈层,非低保困难群众能不能获得救助?

广东社会救助形成三个圈层,非低保困难群众能不能获得救助?

一、广东社会救助形成的三个圈层是什么?

社会救助能够帮助很多生活有困难的人维持最基本的正常生活,社会救助体系是一个非常完善的救助方式,在广东地区,社会救助现在已经形成了三个圈层,这三个圈层分别是针对低保户和特困对象,低保生活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以及其他困难群众,针对这三个救助圈层,广东地区制定了不同的救助制度,这样一来就能够更加有效更加全面的帮助这些生活困难的人。

二、非低保困难群众能不能获得救助? 

非低保困难群众,也就是隶属于其他困难群众,这个范畴之内的这些人会被给予一定的临时救助,也就是说,这部分人在出现生活困难的时候,可以向当地的社会救助部门寻求帮助,社会救助部门经过考察和审核之后,就会对这部分人群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者是资金方面的救助,所以非低保困难群众是能够获得救助的。

三、怎样才能让社会救助广泛的开展起来?

社会救助的开展范围非常的广泛,不仅需要专业的人力和物力去支持,更重要的是需要人民群众的理解,因为,有的社会救助活动可能没有办法让被救助人群,真正的实现无忧无虑的生活,所以有时候会得到一些误解,在这种情况之下,让被救助人群理解社会救助的特点和性质,才是能够更大程度的让社会救助广泛开展起来的主要因素,所以我们大家在生活当中一定要认识到社会救助的目的是什么,尽自己更大的可能帮助需要救助的人群,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变得更加的和谐,社会救助也才能够继续延续下去。

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工作问题及对策

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工作问题及对策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应当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作用,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下面由我为大家分享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工作问题及对策,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一、社工服务缺失是当前我国社会救助面临的突出问题

早在中国 *** 建政初期,我国就开始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制度,较早实施的救助项目包括针对农村“三无人员”的五保供养、针对城市贫困人群的临时救济和定期定量救济等。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健全,以实施城市居民更低生活保障为肇始,我国的社会救助进入一个新阶段,先后建立了农村低保、受灾人员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从而构建了一个项目完整、内容齐全、程序规范、对象明确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截至 2013 年底,全国城乡低保共救助了 7 443 万人,全年支出资金 1 566 亿元 ;农村五保供养人数 538 万,支出资金 174 亿元 ;医

疗救助共实施 1 亿人次,支出资金 257 亿元 ;临时救助实施 3 937 万户次,支出资金 93.4 亿元。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的救助对象和支出资金都在同步增长。2007—2013 年,我国用于更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方面的资金支出达到 8 749.4 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总额的1.34%。经过多年努力,社会救助已经发展为我国贫困治理领域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从发生学上看,我国的社会救助具有明显的功利性色彩。也就是说,每一个项目的实施,每一项制度的建立都是为了解决最突出的现实问题,缺乏长远的战略规划和顶层制度设计。例如,1999 年全面推行城市低保制度是为了配合经济结构调整,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007年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为了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城乡收入差距 ;2009 年全面推行医疗救助是为了配合实施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穷人的看病就医问题 ;等等。近年来,随着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个人权利意识不断张扬,低保等公共服务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城镇化及户籍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等,都对社会救助提出了新的挑战,折射出制度本身的内在缺陷。

一是缺乏制度整合。虽然建立了低保、五保、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救助制度,但没有统一的部门管理,各项制度之间衔接配套不够,从救助对象到救助标准,从救助程序到救助管理,制度“碎片化”明显。二是缺乏社会参与。以低保为核心的社会救助由 *** 制定政策并负责实施,慈善组织、社工机构等社会力量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 *** 在最初实施社会救助时就缺乏引导、培育、发展民间救助性社会资源的意识,没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贫困治理。三是缺乏城乡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在建立时,都是基于城乡分割的现状,不仅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享受不同的社会救助待遇,而且居民一旦离开户籍地,基本上就脱离了社会救助的视野,很难被纳入救助范围。四是缺乏就业激励。基于补差型低保制度设计,救助对象退出机制不健全,有劳动能力的救助对象就业动力不足,“贫困陷阱”和“福利依赖”现象并存。五是缺乏专业技能。社会救助以家计调查为基础,政策性、技术性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的缺失和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限制了社会救助的专业性,进而影响了社会救助的管理水平。

社会救助之所以产生上述问题,除了受救助理念、制度环境、社会发展阶段影响外,社工服务的缺失是重要原因。从国际上看,社会工作与社会救助具有同源性,也可以说是伴随着近现代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而萌芽、发育,并逐步走向专业化服务道路的。社会救助是社会工作的原点,也是其核心理念。早在 18、19 世纪,德国的汉堡市和爱尔伯福市就先后建立了家庭探访(可视为家计调查的前身)、定期回访、鼓励就业、更低救助、根据收入提供救助等制度,并且请当地熟悉情况的居民担任义务赈济员, *** 与民间共同研究贫困家庭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救助方案。从 18 世纪中叶开始,英美各国相继建立慈善组织会社,开展睦邻组织运动。慈善组织会社是民间组织,通过构筑组织 *** ,协调相关慈善资源,从物质、教育、就业、心理等各个方面为穷人提供救助 ;睦邻组织运动则以社区改造为前提,把发放款物的简单型社会救助发展为对贫困者精神的关怀和对贫困者社区环境的改造。由此,社会救助和社会工作均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慈善组织会社运用统一的理念协调组织慈善救济事业,为形成具有共同价值和统一概念范畴的社会工作专业体系创造了条件,是社会工作实现专业化的一个重要实践基础。发展到今天,社会工作已经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学科体系,以贫困群体或极易陷入贫困的弱势人群为对象,通过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专业 *** ,提升个人能力、增进社会资本、促进社会融入、摆脱或避免陷入贫困等。但就我国而言,社会工作与社会救助没能实现有效的结合。我国的社会救助从一开始就将社会工作排除在外,主要由 *** 承担责任,且以直接的现金救助为主,忽视了社工服务的价值和功能。由此带来多方面的不利影响。一是社工服务的缺失使得 *** 救助仅关注物质层面的帮扶,少有心理抚慰。大量研究表明,贫困人群易形成封闭、自卑、不求进取的心理趋向,进而在价值观念、工作态度、社会行为乃至家庭行为等方面都形成一种非优选择。在这种心理状态下形成的贫困文化不仅无助于贫困者脱贫,反而有可能造成贫困向下一代的传递。二是社工服务的缺失使得救助对象的发展问题无暇顾及。救助行政部门仅关注救助政策的落实,保证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而不会去考虑救助对象的发展,并为之设计差异化的救助策略,链接相关资源。而贫困人口在信息获取上天然处于劣势,对他们来讲,非常需要有人帮助他们收集、分析、研判这些信息,并结合自己的情况作出申请或不申请、向什么机构申请这样的救助决定,以使自己所获取的救助资源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更大化。三是社工服务的缺失使得贫困家庭的生活质量难以提高。财产少、收入少、可支配的资源有限是贫困家庭的共性,由此引发不少婚姻关系、子女教育、家庭冲突等方面问题。可见,只有社工服务才能够从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出发,分析其问题产生的根源,并且在帮助其解决现实问题的同时,提高其家庭生活质量。

事实上,救助对象的需求是多方面的,物质帮助仅仅是一个方面,情感慰藉、能力提升、资源链接、机会获得等方面的需求也非常旺盛。民政部课题组 2007 年对河北廊坊等地的调查发现,在城市低保对象中,93.2%的人感到“孤独和沮丧”,

28.4% 的人认为生活会变得更糟,38% 的人认为“无法通过自己的努力摆脱困境”

2011 年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延庆县的问卷调查也发现,62.7% 的救助对象对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缺乏信心,39.5% 的救助对象认为“社区里有人看不起他们”,近 20% 的受访对象感到家庭关系紧张,52.5% 的受访对象缺乏正常的邻里交往。2013 年民政部的另一项调查显示,49.99% 的城市低保对象感到心情一般或心情较差 ;10.8% 的低保对象感受到了明显的社会排斥 ;16.9% 的低保对象与社区关系相处不融洽 ;农村低保对象中感到心情一般或较差的占到 38.8%,明显感到社会排斥的占 11.9%,与社区关系不融洽的低保对象占 11.34%。上述调查结果表明,困难家庭在继续渴求直接现金等物质帮扶的同时,对链接资源、能力提升、心理慰藉、社会融入等方面的非现金救助需求正在变得越来越强烈,迫切需要通过社工服务,缓解心理上的焦虑、失落和不满,减少社会排斥,重塑生活信心。

二、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原则和策略选择

改革开放后的相当长时期,我国的社会工作处于“消沉”状态,无论是专业教育还是实务发展,都“波澜不惊”。直到 2006 年 *** 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社会工作才迎来了发展的春天。特别是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和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为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提供了基础条件和支撑平台。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 289 所大学设立了社会工作本科专业(BSW),61 所高校设立了社会工作硕士专业(MSW),每年培养约 1.5 万名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基层社区、福利机构、社会组织和相关领域事业单位中开发设置的社会工作岗位不断增加,目前全国已达 8 万多个。民办社工机构从无到有,发展迅速,2013 年新增 1 306 家,全国总量达到 2 452 家。建立并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截至 2013 年底,全国已有 36 万多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其中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 123 833 名(含社会工作师31 183 名、助理社会工作师 91 901 名)。根据规划,到201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将增加到50万人,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5万人,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万人。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45万人,其中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 20 万人、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 3万人。

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不是两项工作简单的整合、衔接或协同,而是理念、制度、机制、知识和技巧上的融合。真正的介入,应当是深深的嵌入,也可以说根植于社会救助内部,成为社会救助的一部分。通过社会工作增强社会救助对象的社会功能——包括单独的个人,也包括特定群体中的个人,最终实现“恢复受损的能力、提供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预防社会功能失调”的目标,这当然也是社会救助追求的目标。

(一)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应遵循四个原则

(1)维护贫困者基本权益。专业社会工作在服务贫困家庭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对贫困者的人文关怀;必须从贫困者的实际需求出发,帮助他们向 *** 及慈善组织申请物质救助,同时提供各种非物质服务 ;必须注重保护贫困者的基本权益,从“公民权利”的视角去审视救助和服务的内容,并及时调整 ;必须将人文关怀贯穿到救助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让贫困者真正感受到 *** 和社会的关爱,并且要避免以损害贫困者的其他权利来换取救助和服务。

(2)以满足精神需求和社会需求为重点。对贫困者而言,最需要专业社工帮助解决的当属物质需求。因此,专业社工必须熟悉政策,能够帮助贫困者链接到 *** 救助资源和慈善资源。但是,专业社工最需要关注的应当是贫困者的精神需求和社会需求,这是相对复杂的需求,也是需要专业知识和技巧才能满足的需求。介入重点是解决贫困者心理层面的问题,帮助建构新的人际关系,改善外部环境,增进社会参与,减少社会排斥。

(3)注重赋权。专业社工服务必须坚持“助人自助”的原则,采用适宜的社会工作 *** 和技巧,将“问题视角”转化为“优势视角”,注重评估、挖掘、培育和激发贫困者的潜能,增强他们的自我能力。通过教育培训提升贫困者的人力资本,通过加强贫困者的社会交往、人际关系、社会参与等,丰富社会资本,进而提高贫困者个人和群体的社会及政治能力,使贫困者在社区和社会公共事务中有更大的发言权,最终提高贫困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更大限度地发掘他们的潜能,帮助他们摆脱困境。

(4)重在解决社会问题。贫困的背后是社会问题。专业社工服务虽从个案入手,针对的是贫困者个人及其家庭,但同时应注意挖掘造成案主贫困的社会因素,总结归纳社区及社会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并提出改进或解决的方案,提供给社区、地方 *** 或相关社会组织,为最终解决社会问题作出努力。从具体的救助行为看,社会工作几乎可以介入所有的社会救助环节,比如帮助贫困者提出救助申请、救助对象的资格审查、救助对象的日常动态管理和退出、促进救助对象就业、开展救助效果评估、协助宣传社会救助政策等。同时,社会工作又可以提供一些社会救助行政无法开展的服务,比如贫困者救助需求调查、陪护及子女学习辅导、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鼓励引导救助对象参与社区活动、寻求非 *** 救助资源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在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这个问题上,不能采取非此即彼的“二分法”,也就是要尽力避免“两张皮”现象,努力将两者的价值、知识和技巧建构在同一平台之上,形成对话和融合的基础。关于具体的介入策略,根据已有知识和实务经验,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可供选择。

(二)策略选择

1.理念介入

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首先需要将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植入社会救助。现代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的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 *** 进行的职业性的助人服务活动。“助人自助”是专业社会工作的核心价值理念,它从利他主义出发,强调平等对待每一个救助对象、维护其人格尊严,并且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都存在着自我改变、成长和不断进步的潜能。当前,我国的社会救助仍处于典型的政策救助阶段,工作人员开展救助活动主要基于行政职责的要求,缺乏价值理念指引,因而在救助实践中仅强调政策落实情况,较少关注救助对象的多元需求,更不会关注救助对象的自我能力提升。社会工作秉持平等助人理念,承认人的潜能和权利,并且努力了解救助对象的不同需求,为他们创造各种机会。社工理念指引下的社会救助,将不再是怜悯、同情,甚至行政职责,而是出于自我的价值追求,是一种责任 ;这样的社会救助,将会尊重并重视每一位救助对象,进而激发他们的主观能动性,使他们从受助者转变为“自我救助者”,并有可能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现有处境,从而实现其个人的'发展。通过学习、培训等 *** ,旨在使社会救助从业人员理解、认同、逐步具备社会工作理念,并将之内化为自己的价值追求,体现在日常工作中 ;使救助经办机构更好地了解救助对象的需求,积极组织并有效传输资源、提供服务,其结果是促进救助对象实现从受助到自助的转变,变消极救助为积极救助,最终实现社会工作理念与社会救助的融合。

2.岗位介入

在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给专业社工以适当的薪酬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使之逐步获得社会认同,这是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又一重要途径,不仅可以将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和技巧 *** 直接运用到社会救助中来,而

且有利于促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随着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壮大,救助对象不断增加,救助内容不断扩展,资金投入大幅增长,县、乡两级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也得到了加强。湖南、江西等地在县级普遍成立社会救助局,重庆、山东等地成立低保管理中心,黑龙江、宁夏等地在乡镇设立公共服务中心等 ;同时,2012 年以来,各地还加强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已有 20多个省份、30% 的县级初步建立了核对机构。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的健全完善为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提供了可能。在经办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纳入现有编制,与其他工作人员同薪同酬,一并管理 ;二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合格人员承担岗位任务。社会工作岗位应要求社工秉持专业理念开展工作,将社会工作理念、技巧和 *** 逐步融汇到日常救助工作中。

3. 项目介入

项目介入是指通过设置具有明确目标的项目,委托社工服务机构以承接项目的方式介入社会救助工作。一般由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提出项目需求、目标、资金安排以及评估标准等,由社工服务机构具体设计项目并组织实施。江苏省张家港市民政局针对散居孤儿心理困境问题,委托张家港市暨阳青少年发展事务所开展心理干预。该事务所设计了“左手有爱——散居孤儿青春期成长援助”项目,针对青春期寄养孤儿开展“左手有爱、我为我强”青春励志夏令营、“左手有爱、爱在手心”个案辅导、“左手有爱、无处不在”主题生日会和“左手有爱、我要精彩”职业生涯指导冬令营等 4 个子项目服务,从心理需求、情感支撑、能力提升等角度,引导他们正确认识成长中的困惑,增强自身的社会适应能力。两年间共有 190余人次得到服务,实现了预期目标。项目介入的关键在于清晰的目标设定、翔实可行的项目方案、专业的执行以及科学的监测评估。

4. 机构介入

机构介入是指社工服务机构整体参与到社会救助工作中,并承担其中具体的救助事项或救助环节。广州市越秀区建设街道办事处以社会救助中心为基础,引入广州市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采取专业社工与民政专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门家访、心理疏导、家庭关系调适、危机介入等手段,为低保家庭、边缘家庭和其他困难家庭提供服务。社工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 *** ,协助街道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促进救助工作的发展。进驻之一年,阳光社工就开展探访 500 余次,重点跟进个案 30 个,专业小组 40 多期,社区团康 10 余次,在促进社会救助政策落实、鼓励救助对象自强自立、缓解福利依赖、满足救助对象多方面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可以将社会救助中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这一规定,为机构介入社会救助提供了法规依据。

三、促进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体制

机制从我国贫困治理的发展方向看,在社会救助中引入社会工作是一个必然的选择。一方面,我国的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将继续发展壮大,社工理念获得更多社会认同 ;另一方面,遵循《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社会救助将从简单的发钱发物转变为赋权、增进社会资本和个人资产建设等综合性、注重发展的服务型救助。无论采取何种策略或路径,社会工作都应当以制度化方式参与社会救助,唯有如此,才能确保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的持久性和稳定性。因此,必须健全体制机制,为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提供制度化保障。

之一,培育民办社工机构。专业社工机构是为救助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重要载体,而民办社工机构又是其主力军。社工机构发展不起来,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就将成为无源之水。必须简化注册程序,完善税收减免、政策优惠、财政扶持等措施,为社工机构发展提供便利。可尝试建立孵化基地,从注册登记、项目场地、内部治理、运行监督等方面支持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同时,继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为民办社工机构发展提供动力。

第二,健全 *** 购买社工服务制度。畅通 *** 购买社工服务的财政保障渠道,明确各级财政列支购买服务经费的责任 ;认真研究社会救助具体事项,对其中适合社工承担的部分及时委托给社工机构或设置相应的社工岗位,并完善委托、承包、采购等流程。探索购买社工服务的标准、评估、监测及纠错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安排。建立社工介入社会救助的评价激励机制,开发评价指标体系和运行规范。社会救助行政部门要与社工机构建立伙伴关系,充分信任、主动引入社工或社工机构,不断提升救助服务能力。

第三,评估社会救助领域社工服务需求。《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托底线、救急难”作为基本原则,可以此为切入点,准确评估、分析困难群众在遭遇急难事件,导致生活陷入困境时的社工服务需求情况。需求评估是服务提供的必经环节和前提,也是确保服务及时、准确提供的基础。可采取个案访谈、家庭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了解困难群众的社工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社工服务项目、研究服务提供方式或开发相应的工作岗位。社工服务需求评估可按层级分别开展,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促进政策。

第四,建立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资源共享机制。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建设民办社工机构数据库、专业社工人员数据库、社工服务项目库等,完善自下而上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打造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信息分层共享平台,构建系统对接、数据共享、互联互通的资源共享机制。资源共享机制的建立,不仅有利于社会救助经办机构选择专业社工机构、专业社工以及社工服务项目,而且有利于社工机构或专业社工了解、评估、跟踪救助对象或救助机构需求,从而为社会工作介入社会救助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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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只要社会救助就来“兜底”

困难群众只要求助 社会救助就来“兜底”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包括教育、社保、医疗、就业、物价等领域在内的一批社会民生突出问题将得以破解。

陕西在民生改善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和探索,这些工作正在影响着你我的生活。为了能更好地在 *** 部门和普通市民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华商报特别推出“陕西民生‘政’能量”系列报道,甄选省上各厅局涉及民生方面的相关政策进行深度关注,一起来了解那些改变我们生活的民生之策。

如果说社会福利是“锦上添花”,那么社会救助就是“雪中送炭”。从这层意义上说,家住西安市碑林区的李斌,虽遭遇人生“寒冬”,但因为有民政部门的“炭”送来,他并没有感到寒冷和无助。

“寒冬”来袭,有“炭”送来

2015年8月,正值酷热,但李斌和他的家人却遭遇“寒冬”。

李斌告诉华商报记者,在西安市第四医院急诊室里他昏迷了两天,抢救过来后转到省人民医院,诊断结果一出来,他感觉没希望了: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李斌一家四口,虽然不富裕,但日子也过得温馨舒适,突然袭来的大病,让一家人不知所措。短短一周多时间就花了近5万元,而后的治疗还是个无底洞,一家人陷入困境。李斌说,是社会救助帮他渡过了难关:当时医保报销了15000多元,大病救助给他了近8000元,后面又分两次临时救助,总共给了1万多元,整个下来家里承担的费用不到10%。回家休养至今,通过临时救助,他用药的费用也有一大半通过社会救助的方式消化掉。

救急救难对象从点到面

华商报记者从碑林区民政局了解到,临时救助是该局从2013年开始在全区试点的一项社会救助政策,去年7月,碑林区还被确定为民政部救急难试点单位。目前全区已有221个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重大疾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在救助下渡过难关。

“从开始的针对特殊人群、特殊事项给予救助,到现在基本上实现只要生活困难,都能给予基本的救助。”碑林区民政局副局长吴燕介绍,只要受助者收入超过更低生活标准,救助行动就相应中断。

救助范围扩大 方式创新

不论户籍和家境,将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是我省社会救助从2010年至今发生的最重要的一个变化。而这变化的背后是一项一项制度的支持。

以临时救助为例。2010年,经省 *** 同意,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临时救助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重点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2011年,制定出台《陕西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让这项惠民政策在具体操作上更加明晰;2015年11月,省 ***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工作程序、工作机制和资金保障等方面的要求。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副处长郭军介绍,除了救助范围做到全覆盖,在救助服务上也不断创新,如通过社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

奔小康不落下一名困难群众

目前我省已建立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可以把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信息,相关部门的救助资源和救助实施情况,以及社会组织的救助项目等,集中起来实现有效对接。同时,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了统一的“社会救助窗口”,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办理或转接具体的救助申请。

在资金支持上,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临时救助资金,市县财政分别按上年度可用财力的1.35%和0.6%将临时救助资金与医疗救助、五保供养资金一并纳入财政预算,几项统筹使用。

十三五期间,陕西的社会救助将在健全救助体系、提升救助水平以及提高托底能力上将有更多的作为,通过救助兜底,不让一名困难群众在奔小康路上掉队。华商报记者 张小刚

8大类社会救助

1更低生活保障

对象: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更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

政策:保障标准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须的费用确定,按家庭收入与保障标准的差额发给低保金

2特困人员供养

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政策: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

3受灾人员救助

对象: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

政策:提供必要的食品、饮用水、衣被、取暖、临时住所、医疗防疫等,灾害后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给予基本生活救助

4医疗救助

对象:更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县级以上 *** 规定的其他特困人员

政策: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家庭难以承担的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补助

5教育救助

对象: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更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

政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

6住房救助

对象: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更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政策:配租公共租赁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

7就业救助

对象:更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并处于失业状态的成员

政策: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费用减免、公益性岗位安置等,确保该家庭有一人就业

8临时救助

对象: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等

政策: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按照当地1-6月的城市低保标准确定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 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我国之一部统筹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已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中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尽管我国现行的社会救助政策已基本完备,但与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尚有很大差距,制度“碎片化”问题突出。社会救助制度的“碎片化”问题折射了立法的滞后和欠缺,也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社会保障这张民生保障中国的编织进程。有必要立法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中国,把已有的成功做法和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发挥社会救助法的纲领性作用,给“碎片化”的社会救助制度打上法律的补丁。 社会救助制度并非是“养懒汉”,而是授以“鱼”更授以“渔”。《办法》摒弃了过去只注重发放救助金、轻视提高生存和就业能力的做法,今后不仅要“输血”,还要引导救助对象自己“造血”,实现真正长久的“脱困”。 另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是《办法》的一大亮点。 *** 救助与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并举是社会救助的应有之义。需要强调的是,社会救助是 *** 的责任和义务,救助社会化是 *** 拓宽救助渠道和丰富救助方式的一种方式, *** 不仅不能因此转嫁责任,反而还需在其中更好地履行整体规划、救助监管等职责。目前社会救助存在社会参与不足的问题。立法应该赋予慈善机构、扶贫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社会救助团体更多的空间,形成包括 *** 、社会组织和其他民间力量协同参与的社会救助中国络。 行政法规性质的《办法》的出台,也意味着社会救助法的立法进程放缓。备受关注的社会救助法曾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计划,而《办法》出台,也意味着,拟议多年的社会救助法立法进程已宣告暂停,并将以国务院行政法规形式出台。 当前在社会救助立法中,存在着不同部门的利益分歧,这也是社会救助法立法进程受阻的重要原因。社会救助投入由财政全额拨款, *** 主导性很强。各方面都认为社会救助必须办好,但具体由谁来办、怎么样才能办好、中央和地方责任如何划分,仍然有分歧。 社会救助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均想将自己负责的相关工作纳入法律,利益协调不一致,自然会牵制社会救助的立法进程。希望有关部门从保障民生的大局出发,切勿以部门利益之争耽误立法大计,尽快达成基本共识,形成立法合力,强力推动社会救助立法进程。 《办法》毕竟只是一部低位阶的行政法规,在法律效力上不及社会救助法。期望以《办法》的实施为契机,社会救助立法继续升级提速,进一步化解社会救助法的部门利益纷争,早日出台更具有权威的社会救助法

社会救助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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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开展对弱势群体的救济和扶持工作,推进我社区弱势群体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救助工作整体水平,更好地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 ”重要思想和党的大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不断完善社区社会救助体系,整合救助资源,规范救助行为,建立以城镇居民更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法律援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各类专项救助制度有机结合、相互协调、相互配套,努力提高城镇居民综合救助水平,为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社区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社会救助范围和原则

(一)救助范围

基本救助对象为社区特困生活群体。

(二)救助原则

1、坚持 *** 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以 *** 为主导,发动社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

2、坚持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物质救助与政策扶持的关系,既要提供保障基本生活方面的救助,又要优先落实各项帮扶政策,积极支持和鼓励低保家庭成员就业再就业,帮助低保家庭尽早摆脱贫困。

3、坚持统一实施和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有区别、有侧重、有针对性开展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或政策救助。

四、社会救助项目

(一)专项救助

1、更低生活保障救助。按照有关城镇居民低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对城镇特困人员实施基本生活救助,做到申报,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逐步提高救助水平,积极改善低保人员生活状况,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2、医疗救助。根据有关政策法规,落实城镇低保人员医疗救助政策;为特困低保户免费申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缓解低保对象的医疗困难。

3、就学救助。广泛开展“爱心助学工程”捐资助学活动,对低保对象、孤儿、残疾人以及因突发事件致贫等家庭中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实施教育救助,为当年考入高校无钱入学的特困优秀高中毕业生申报就学救助金。

4、住房救助。实施《XX市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申报租赁住房补贴、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方式,为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困难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5、法律援助。依据有关精神,开展为低保人员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刑事辩护、民事 *** 和行政 *** 等项免费服务活动。

(二)社会互助

1、组织社区内单位及个人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互助活动,着重开展社会捐助、扶贫济困和“一帮一”结对救助活动。

2、联系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及享受低保人员,凭《再就业优惠证》及低保证给予优惠,落实特困群体的其他优惠政策。

3、联系区残联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提供优惠政策咨询和服务。

五、主要措施

(一)在建立社会救助责任体系中,要明确责任,并将救助目标责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二)充分发挥社区在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区在人口管理和就业促进方面的基础作用。进一步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拓展就业渠道,大力促进弱势群体的社区就业,提高社区失业人员再就业安置率。

(三)加大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与投入。建立社区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室、老年人活动室、青少年活动室等社区服务设施,促进各类服务设施的优化配置,实现民政福利服务资源和医疗卫生、文教体育等其他资源的有机整合。

(四)建立排查摸 *** 度和动态管理制度。在社区范围内对弱势群体进行拉网式排查,把符合条件的城市特困居民纳入更低生活保障范围,建立健全社区特困家庭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做到应保尽保。实行动态管理,更大限度地发挥低保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保障特困群众基本生存权益的社会效益。

(五)建立健全保障体系。一是完善社区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加强对残疾人、失业群体等社会弱势人群的救助,开展社区残疾人康复活动。二是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建立弱势群体在危难时刻的预警制度。由社区的志愿者与孤寡残弱对象结成“一帮一”的帮扶对子,随时掌握帮扶对象的基本情况,建立快捷的反应机制,形成通畅的救助渠道。三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向符合条件规定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社会救助四个原则

1、坚持党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有力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3、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4、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坚持统筹兼顾,加强政策衔接,形成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合力。

扩展资料:

社会救助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社会救助制度的目标是克服现实的贫困,它在公民因社会的或个人的、生理的或心理的原因致使其收入低于更低生活保障标准因而陷入生活困境时发生作用。

因此,一般会有一套称为“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的法定工作程序来审核申请救助的公民的收入状况,主要包括:个人申请、机构受理、立案调查、社区证明、 *** 批准。

能否得到社会救助的关键在于申请者个人收入或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是否低于 *** 事先确定了的更低生活保障标准,有的国家或地区还要调查申请者的家庭财产和工薪之外的其他经济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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