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9月全国医保参保率(2018年我国医保参保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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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更底交多少年
你好,近期,多省相继统一并上调省内医保更低缴费年限标准,男要缴费满30年,女要缴费满25年,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2022年6月22日,由广东省税务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到2030年1月1日,全省累计缴费年限将统一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其中未达规定的地市,从2022年要开始逐年均衡调整。还有其他省份也陆续做除了调整。
不少网友关心,之所以提高医保更低缴费年限,是因为医保基金缺钱了?为什么要提高更低缴费年限?退休时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它对哪些群体影响较大?
提高更低缴费年限是医保基金缺钱?
根据社保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但过去,多个省份的省内更低缴费年限不统一,很多地区的更低缴费年限远远低于这一标准,例如广州就是按10年(2014年前参保)或15年(2014年后参保)执行。
从10年、15年提高到男30年、女25年,不少网友关心,“医保基金缺钱了?所以提高医保更低缴费年限?”
国家医保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参保人数136297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2021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28727.58亿元,比上年增长15.6%;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总支出24043.10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当期结存4684.48亿元,累计结存36156.30亿元。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刘宏介绍,其实医保基金总体上是比较充裕的,“累计结存3.6 万亿元,上一年的支出则是 2.4 万亿元,结余都可以用上一年半。”
所以将提高医保更低缴费年限简单归结于是因为医保基金缺钱,这种理解是片面的。
2021年1月1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要求各统筹地区逐步规范缴费年限政策。2021年6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又发布《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医保办发〔2021〕32号),提出利用3年左右时间,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基本实现全国范围内医疗保障制度设置、政策标准、基金支付范围等规范统一。
文件发布后,山东、河北、辽宁、广东等地上调了更低缴费年限,统一上调为男性30年,女性25年。
广东省医保局在解读中称,缴费年限政策是职工医保筹资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广东省各市的职工医保累计更低缴费年限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拟采取逐年上调的方式,逐步统一全省职工医保更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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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参保率保持在多少
法律分析前9月全国医保参保率:国家医保局公布《2020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前9月全国医保参保率,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6131万人前9月全国医保参保率,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2020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总收入24846亿元,比上年增长1.7%,占当年GDP比重约为2.4%。总支出21032亿元,比上年增长0.9%,占当年GDP比重约为2.1%。
参保人员待遇水平逐步提高。2020年,职工医保参保人数持续增加,住院报销水平保持稳定。参加职工医保34455万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85.2%。参加城乡居民医保101676万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70.0%,稳步提高;参加生育保险23567万人,人均生育待遇支出为21973元,比上年增长8.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前9月全国医保参保率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全国参保率已约97%!全民医保“应保尽保”接近实现
北京日报
截至2019年底前9月全国医保参保率,全口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5436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292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2510万人,全国参保率达到约97%
蓝皮书指出,近两年来中国医疗保障改革与制度建设前9月全国医保参保率的新局面迅速开启前9月全国医保参保率:通过快速推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全国医保制度前9月全国医保参保率的规范、有序运行夯实基础;通过开展反医保欺诈的有力行动,开始构筑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长效机制;通过药品带量采购等措施,有效遏制了药品价格虚高的态势;通过取消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发出了增强医保制度互助共济功能的明确信号;通过调整医保药品目录等措施,持续增强了医保制度的疾病医疗保障功能;通过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疾病医疗后顾之忧持续减轻。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数据,在医疗保险覆盖面方面,截至2019年底,全口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5436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292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2510万人;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中,在职职工24231万人,退休人员8695万人。全国参保率达到约97%,全民医保“应保尽保”的目标接近实现。我国已经构建起了世界上更大的医疗保障体系,惠及了占全球人口约19%的中国人民。
在保障待遇方面,近年来,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从住院大病逐渐向门诊小病延伸,将高血压、糖尿病、肾透析等部分医疗费用较高的慢性病和特殊疾病纳入了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职工医保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同时伴随药品与医用耗材集中带量招标采购等带来的实惠,人民群众疾病医疗负担持续减轻,异地就医结算办法使参保人异地就医有了更加充分的保障。
在医疗保险筹资方面,2017年居民医保各级财政更低补助标准为450元,2019年增长到520元,新增财政补助资金重点向贫困人群倾斜,向大病保险倾斜;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稳定。2019年全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总支出分别为23334.87亿元、19945.73亿元,年末累计结存医保基金达26912.11亿元。
蓝皮书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国家医疗保障局及时出台政策,对患者、疑似患者的诊疗费用纳入医保并对异地就医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等新政,为抗击疫情提供了有力保障,随后又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助力企业复产复工,这充分表明了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具备较强的财务保障能力。
目前我国全民医保覆盖率不足80%对吗
不对。
截至2019年底,全口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5436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292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2510万人,全国参保率达到约97%。
医保一般指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卫健委: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13.6亿人,这个数据说明了什么呢?
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6亿人,这说明我国的医疗保险覆盖率非常高,也是我国医疗保险基础建设越来越好的表现。我国参保人数极多,并且参保率能够非常稳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居民增加,这组数据完全能够说明我国综合实力的提高,也说明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也在不断提高。
1.这个数据说明了我国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在不断提高
不仅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在持续增加,而且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也在稳步增长。这些参保人的住院报销水平也能够保持在稳定区间内,很多地方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很高的,生育保险也能够保证,这正是说明我国居民对我国的医疗保险越来越信任,越来越依赖,是好的体现。
2.这组数据也同样说明我国医疗救助的能力在不断增强,才吸引我国居民持续参保
我国的基础医疗也在不断发展,致力于解决人民看病难的问题,现在很多乡镇的门诊,都可以使用医疗保险报销,这确实是惠及人民的好政策。而且医疗救助也能够帮助贫困家庭在医疗方面精准脱贫。而我国医生的素质以及基础医疗服务都在上升。
3.我国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6亿人,也正说明了我国医疗保险的不断完善,以及异地就医结算更加方便
这完全得益于我国在不断提高参保人员的利益,真正为他们解决难题。而异地就医的结算,也是能够真正方便居民。特别是在外打工的居民,更能感受到医保制度的温度。而我国跨省直接结算的人数也越来越多,说明这确实应该得到推广。医疗保险全覆盖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基本医疗参保率多少
目前,国家的医保参保率已达到97%。截至2019年底,全口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35436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292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02510万人。截至2019年底,全民医保【应保尽保】的目标接近实现,全国参保率达到约97%。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基本医保基金总收入比上年增长1.7%。受疫情影响,2020年就诊量同比上年有所减少,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和居民医保人员享受待遇人次均下降。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